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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18 16:46      来源: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24832-2017-00165 生成日期 2017-09-18 16:46:00.0 公开日期 2017-09-18 16:46:00.0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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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6年度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区文化、体育、旅游事业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综合管理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指导文艺创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区文体方面的各种比赛竞赛活动,积极努力向省、市全国性比赛推荐优秀作品及优秀文体人才。

(三)加强对文化体育队伍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好业务进修和业务培训;负责管理文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和指导街道文化站的工作。

(四)配合、指导全区各单位、部门、社会团体积极开展群众文体活动和重大少儿文体活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指导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五)承担文化、体育、旅游、文物等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引导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六)指导推进区、街道文体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及经营管理,统筹安排区政府给区文体局的经费规划,指导实施文体设施建设。

(七)负责管理、协调文体协会等社团的工作;负责全区健身气功管理。

(八)负责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九)参与拟订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

(十)承担维护全区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责任,组织指导旅游宣传推广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十一)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机构:办公室(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文化科(挂文化遗产办公室)、产业科、体育科、旅游科

下属单位:无锡市梁溪区文化馆、无锡市梁溪区图书馆、无锡市梁溪区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无锡市梁溪区文体服务中心

无锡市梁溪区文化馆主要职能: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无锡市梁溪区图书馆主要职能: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展社会教育、传递科学情报、开发智力资源、提供文化娱乐。

无锡市梁溪区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能:承担对辖内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经营单位的稽查执法检查;对以上各单位,在其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文体局为行政主体,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等。协调区有关部门,承担“扫黄打非”任务。

无锡市梁溪区文体服务中心主要职能:组织群众文体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为发展文化体育产业、组织对下属单位的产业经营管理。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整合,夯实基础,全面提升文体旅工作水平

1、公共服务效能不断提升。顺利通过文化部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各项任务检查验收。区域合并后,完成区文化馆、图书馆在阵地、人员、职能、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整合,实行总分馆模式,全年免费开放。按照“整合资源、综合利用、统一管理、服务群众”的原则,完成30个社区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省级试点工作。按照《无锡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等七项标准的要求,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出台《2016年梁溪区公共文化活动指南》,开展 “公告”、“菜单”、“预约”、“订单”等多种服务方式,推进供需有效对接。以全省第二名的成绩成功获得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称号。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新增或更新体育健身路径设施50套”。成立梁溪区体育总会,引导各体育协会积极参与我区体育事业的发展。以省级科学健身及运动指导站为龙头,依托区全民健身中心、各街道国民体质监测站,完成常住人口1%的体质监测,更加科学、有效、便捷的为健身群众提供体质测试、健身指导、科学健身大讲堂等服务,提高民生幸福度。

2、公共服务运行机制灵活。引导、扶持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今年,全区145支团队获得无锡市群众特色文化团队小额资助,共获得扶持资金43.5万元,辖区18个文化活动项目获得文化消费专项资金175万元。摄影名师进无锡、2016美术雕塑作品展、弘化尚善经典导读进社区、无锡书码头“2016评弹会书年”等项目,丰富和推动了公共服务产品的多元性和覆盖人群的广泛性。杨柳风学堂、童舟亲子成长公益服务社等社会组织加盟图书馆各项活动,参与全民阅读推广。建立健全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制定并下发了《梁溪区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开展“志服梁图,传递书香”“等各类志愿者活动,有序引导和动员广大市民特别是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士就近、就便服务于梁溪区公共文化体育事业。

3、文化遗产保护深入推进。全面理清文物资源家底,建立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资料库。全面梳理文物管理体制,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全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把全区15个街道、3个平台公司、一个集聚区、 10个政府部门全部纳入成员单位,确保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覆盖到全区每一个地块,统筹解决了地块开发、古建筑保护修缮、文保单位利用报批、文保经费申请划拔等一揽子问题,首次在中心城区推进街道层面对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成立由40人组成的全区文保安全员队伍,使全区125处重点定级文保点实现专人巡查,形成全区范围文物管理长效机制。精心组织“独具匠心”非遗展,太湖船点、惠山油酥、小热昏等5个项目入选第四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向市局争取文保修缮补助30万。启动陈氏旧宅修缮工程,周氏余庆堂修缮方案获批,推进崇安寺三期文保和历史建筑修复,和规划部门启动梁溪展示馆的布展方案论证。

4、文化市场管引并重。按规定对涉及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专项印刷和从事其它印刷的418家企业进行了年度审核。全方位开展行政权力清查梳理工作,确定各类可行使的行政权力38项,全部纳入区行权网正式上线运行,确保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在线出证和管理的应用率达100%,完成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5件。加强对网吧娱乐场所服务指导,详细开展办证前的行政指导工作,让经营者在选址、装修、申领许可证过程中少走弯路,受到经营者肯定。落实艺术品经营单位普查备案,对全区经营范围涉及艺术品经营的600多家单位逐一进行梳理和排查,规范艺术品市场。深入持久开展“扫黄打非”工作,顺利完成国家文化部对我区的巡检任务。加大文化市场的执法力度,对8家经营单位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对7家涉嫌违法的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完成5件行政处罚案卷,共计罚款金额3.1万元,一举改变了近年来原三城区无一件处罚案卷的情况,受到市文广新局的充分肯定。

(二)凸显特色,打响品牌,全面彰显区域影响力和美誉度

1、品牌活动精彩纷呈。成功举办“品质梁溪”文旅节,进一步彰显了梁溪区的文化特性与精神内核,放大了文化、商贸、旅游资源的融合效应,进一步提升梁溪区中心城区的首位度和美誉度。组织为民办实事项目—“文化下基层•幸福万家乐”文化活动200场,打通文化惠民最后一公里。精心组织“梁溪·古运河杯”五人制足球赛、“智慧无锡健身节·环城古运河徒步走”、“情定七夕·爱在梁溪”七夕活动、第四届“连元杯”江苏省少儿棋类公开赛、“乐在棋中”中国象棋业余棋王梁溪区分站赛等活动,吸引了多方关注,展现了新梁溪人积极向上、团结进取的精神风貌。

2、“书香梁溪”持续推进。开展“梁溪区十大书香家庭”评比,选树全民阅读典型。举办“悦读修身·书香梁溪”读书月活动,通过“读书、读乐、读艺、读影”四大系列活动,积极倡导全民阅读。成立梁溪区阅读推广公益联盟,聚合近30家成员单位有力推动全区老年人、残疾人、少年儿童、妇女、外来务工及子女等多群体的阅读推广工作。建立44个区图书馆基层服务点和3个阅读驿站,均实现通借通还,延伸了全民阅读服务网络。全年区图书馆共接待读者27.1万余人次,文献外借阅册次为22.79万次,组织各类读者服务活动82余场次,吸引近万市民参与其中。我区以90.7%的成绩在全市居民综合阅读率调查中名列全市第一。

3、文艺创作力长足进步。全年创作舞台类、静态类文艺作品800多件。区文化馆、各街道文化站克服了种种困难,精心组织一批原创文艺精品参加无锡市群芳奖评选,共获得两金一银五铜的好成绩。舞蹈《TOUCH》、对口快板《江南翡翠》等优秀群文作品,为繁荣全区群众文艺创作、促进群众文艺作品质量提高发挥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论文《探索新路径,提升文化馆满意率》入选苏锡常通地区群文交流文集。

(三)产业联动,创新路径,全面推进文商旅融合发展

1、全力构建全域旅游体系。通过积极争取和多方协调,今年10月,国家旅游局通过评审正式发文将我区列入第二批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启动梁溪区文商旅融合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起草工作,制定了力度较大的旅游休闲产业扶持政策,拟在年底出台《加快文商旅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平台载体共享,积极打造“品质梁溪”休闲旅游专线,作为串联整合全区文化商业旅游资源的主线,品质梁溪休闲旅游专线运营方案基本成形,采用线上定制旅游套餐和线下专线实体运行融合互动的全域旅游运营模式。目前旅游专线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到位,将于年后进入运营阶段。积极扶持旅游品牌龙头企业,定期上门走访服务,中旅信程公司已成功挂牌新三板,成为全市首家上市的旅游企业。 

2、扎实推进文商旅深度融合发展。发挥“旅游+”优势,按照“旅游带动、产业联动、项目推动、市场运作”的思路,发挥旅游带动力强的优势和效应,围绕旅游产业链的各环节,重点发展与旅游高度关联的“吃、住、行、游、购、娱”六大业态。在云蝠大厦、苏宁广场、南下塘引进一批老字号食肆,让市民游客从“老味道”中留下深刻的“梁溪印象”。引进社会资本建成左右客、南门大院、德根饭店等一批精品主题酒店和云隐东方等高品位特色民宿。参与策划崇安寺三期和小娄巷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修复工程,推出“无锡城俚厢”品牌形象,为游客提供“城俚厢”慢生活休闲旅游体验。3、精心打造品牌旅游节庆活动。充分利用节庆会展平台,进一步创新优化举办文化旅游节的思路,今年5月-9月,先后成功举办了“品质梁溪文旅节”和“江南古运河国际风情夜游节”等独具特色的大型节庆活动,积极策划组织了包括新春庙会、元宵灯会、民乐节、金秋美食节、乐活节等不同主题的文化旅游活动,取得了广泛好评和良好社会反响。今年1-9月,全区接待游客总人数达1138万人次,较去年同比增长28%,梁溪旅游业呈现提质增效、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

4、创新宣传营销方式策略。精心设计游线产品,在各大景区开辟了中国历史文化街区休闲游、环城古运河文化体验之旅,国学文化名人故居游、梁溪历史人文之旅、无锡文博观摩鉴赏之旅等五大精品特色旅游线路。与携程、途牛、同程、驴妈妈等知名电商平台全面合作,开通梁溪旅游频道平台,全面进行专题推广。灵活运用商家的网站、微信、APP等营销新技术,加大网络营销力度。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全国及省市旅游交易博览会,成功在上海和杭州举办旅游推介会,协调各大旅游企业开展“梁溪旅游,一路同行”活动,进行“强势宣传、深度促销”,有效增强了梁溪旅游的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

5、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发展。依托“一带、三区、四园”等载体,积极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北仓门、蓉运壹号、N1955、中铠云等重点园区加强载体建设,做强特色文化产业支柱经济,争创省市示范园区建设。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引领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根据《区政府筹备组关于推进现代产业发展政策意见(试行)》,在走访调研文化企业、听取市文化产业处相关扶持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梁溪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实施细则》(讨论稿)。共为16家文化企业申报省、市引导资金2110万元。利用区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支持重点文化项目建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人才建设方面,我局组织多家文化企业申报了“无锡市唐鹤千卓越青年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奖”,全市10个获奖名额中我区占了3个。

第二部分 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6年部门算表包括如下十二张表(详见附件)

一、 2016年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2016年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收入决算表

三、 2016年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支出决算表

四、 2016年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2016年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2016年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2016年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2016年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2016年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2016年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2016年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2016年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 1401.5 万元、支出总计 1401.38 万元,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比较。其中:

(一)收入总计 1401.5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1272.65    万元,为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比较。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比较。

3.事业收入   50.94   万元,为梁溪区文化馆、梁溪区图书馆等事业单位开展文体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比较

4.经营收入  0    万元,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比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比较。

6.其他收入 77.91   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梁溪区文体局、梁溪区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单位取得的合作活动收入。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比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12    万元,主要为梁溪区文体局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活动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  1401.38  万元。包括: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1331.04   万元,主要用于梁溪区文体局及下属各事业单位行政运行、人员经费及活动支出,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比较。

2.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45.34   万元,主要用于梁溪区文体局旅游管理及服务支出。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比较。

3.其他支出(类)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梁溪区文体局健身路径的更新与新建。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比较。

4.结余分配  0  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比较。

5.年末结转和结余  0.12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梁溪区文体局本年度预算外资金安排的文体活动结余款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梁溪区文体局本年收入合计 1401.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72.65万元,占90.81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0 %;事业收入50.94 万元,占 3.63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77.91 万元,占 5.56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溪区文体局本年支出合计1401.3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01.38 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 0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梁溪区文体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1272.65  万元。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比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梁溪区文体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272.6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0.81 %。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比较。

梁溪区文体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272.6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72.6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1. 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203.5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2. 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6.20 万元,支出决算为 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3. 文化(款)图书馆(项)。年初预算为 402.30万元,支出决算为40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4. 文化(款)文化活动(项)。年初预算为 34.14万元,支出决算为3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5. 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 467.23万元,支出决算为46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6. 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年初预算为 18.84万元,支出决算为1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7. 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7.79万元,支出决算为9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1.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7.6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6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三)其他支出(类)

1.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25万元,支出决算为 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溪区文体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72.6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893.9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378.7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梁溪区文体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47.65  万元,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比较。梁溪区文体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247.6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47.6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溪区文体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47.6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893.9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353.7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梁溪区文体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93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93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取得,故无法进行比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93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取得,故无法进行比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0.93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取得,故无法进行比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一般执法车辆维护费和汽油费。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

3.公务接待费0.93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比较。 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93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取得,故无法进行比较。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外地专家、上级单位调研及外省市兄弟单位调研学习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11 批次, 100  人次。主要为接待外地专家、上级单位调研及外省市兄弟单位调研学习等。

梁溪区文体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主要为参加上级单位召开的各类会议。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取得,故无法进行比较。 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0 个,参加会议  0 人次。

梁溪区文体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1.08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参加各级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取得,故无法进行比较。2016 年度全年参加培训100 人次,组织培训 0  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溪区文体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25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25万元,主要是用于健身路径的更新和新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04.57 万元,由于三区合并,去年数据无法比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15.4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9.1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66.24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区文体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