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益街道关于成立“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和涉农社区 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5 13:36 来源:无锡市梁溪区广益街道办事处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街道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街道“阳光扶贫”和涉农社区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运用“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标准化”手段,打造“阳光扶贫” 监管系统和涉农社区集体“三资”监管系统,推动基层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梁委办领[2017]9号文件精神,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和涉农社区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梁 宇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 杜 波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周红宇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机关总支书记
沈浩宇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张 华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沈 巍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徐 黎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习振梅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敏飞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韩同林 街道党政办主任
徐 旭 街道监察室主任
杨柳红 街道党建办主任
董 青 街道经贸办主任
陈学兰 街道社事办主任
陈佩珍 街道财政所所长
朱晓忠 街道综发办主任
王永峰 街道人社所所长
任建荣 街道工会主席
张晴洲 街道建安办主任
施 利 街道食安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四组”:
(一)办公室(负责领导:梁宇)
主 任 : 韩同林 街道党政办主任
副主任 : 俞际栋 街道监察室副主任
浦海峰 街道财政所副所长
张晓伟 街道经贸办副主任
顾亦非 街道社事办副主任
陈逸庭 街道宣传干事
(二)“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组(负责领导:沈巍)
组 长:陈学兰 街道社事办主任
副组长:施 利 街道食安办主任
浦海峰 街道财政所副所长
顾亦非 街道社事办副主任
(三)涉农社区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建设组(负责领导:杜波)
组 长:陈佩珍 街道财政所所长
副组长:朱晓忠 街道综发办主任
王 梅 街道经贸办副主任
顾亦非 街道社事办副主任
(四)比对核查组(负责领导:沈巍)
组 长:陈学兰 街道社事办主任
副组长:王升曙 街道建安办副主任
浦海峰 街道财政所副所长
王 梅 街道经贸办副主任
(四)监督问责组(负责领导:周红宇)
组 长:徐 旭 街道监察室主任
副组长:浦海峰 街道财政所副所长
顾亦非 街道社事办副主任
王 梅 街道经贸办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