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欢迎您!

今天是:

政策解读

当前位置:首页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及解读

《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1-19 15:53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223X2-2018-00207 生成日期 2018-01-19 15:53:00.0 公开日期 2018-01-19 15:53:00.0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链接 政策咨询
内容概述 《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18年1月19日区政府印发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梁政办发〔2018〕6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意见》,对《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意见制定背景

近年来省、市政府高度重视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分别印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为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梁溪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在征求区各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本《意见》。

二、主要解决问题

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领域是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点行业,出台该实施意见能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主要内容

总体要求: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加强组织领导。

(二)拟采取的措施

1、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督促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健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

2、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督促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实现按月结清。

3、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企业委托银行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工资。

4、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并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它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

5、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进一步畅通欠薪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日常巡查,突出对春节和其他关键时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欠薪问题快速处置。

6、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作用。努力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对该类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

7、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支付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支付程序,完善工程款支付流程,实现资金拨付和已完成工作量支付进度款的同步化。

8、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强部门执法合作,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建立拖欠企业“黑名单”,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9、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优势,及时发现和上报欠薪隐患。

10、开展治欠保支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建立农民工工资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方便农民工获取信息、提出申请。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

四、保障机制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很大,必须依靠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才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要建立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由区人社局、住建局、信访局、财政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综治办、总工会、工商联和各街道等26个单位和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制度。二是落实相关部门监督责任。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部门职责,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因领导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履行、相关人员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