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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招投标相关工作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3-05 15:53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25949K-2018-00152 生成日期 2018-03-05 15:53:00.0 公开日期 2018-03-05 15:53:00.0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行政审批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链接 政策咨询
内容概述 小型工程招投标相关工作情况说明

随着区行政审批局成立了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梁溪分中心(以下简称梁溪分中心),根据区政府相关规定,小型工程招投标平台已由区住建局划转区行政审批局。目前,涉及小型工程招投标相关工作事项作如下说明:
1、梁溪分中心承担区小型工程招投标全部工作职能。
2、因平台划转后暂未对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作相关调整,现行办法参照原规定运行。所以本网“政策文件”栏内涉及“区住建局与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暂可对应视为“区审批局与梁溪分中心”。本网“下载园地”栏内涉及“区住建局与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暂可对应视为“区审批局与梁溪分中心”。需上报的表格暂可按“区审批局与梁溪分中心”的名称作调整。
3、招投标项目报备方面,仍按照区、纪委等文件规定:(一)20万(含)——100万(不含)和100万(含)以上项目的招投标预报告;(二)20万(不含)以下项目的招投标备案;(三)100万(含)以上项目的招投标备案;以上涉及报备项目均一式三份,分别报区检察院、区监察局、梁溪分中心各一份。
注:
1、以上因现工作需要暂作说明,待区审批局(梁溪分中心)就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作相关调整后,由审批局(梁溪分中心)另作告知。
2、梁溪区行政审批局(梁溪分中心)地址:通扬南路280号11楼。联系方式:主任室83158179(陈主任)。办公室与工程项目业务83158170(孙科、周科)。监督科83158100(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