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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梁溪就业援助政策一览

发布时间:2018-04-02 15:13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223X2-2018-00261 生成日期 2018-04-02 15:13:00.0 公开日期 2018-04-02 15:21:00.0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链接 政策咨询
内容概述 2018年梁溪就业援助政策一览

问:我区能享受就业优惠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对象有哪些?

答:1、“4045”大龄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45周岁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特困职工家庭人员

4、残疾人员

5、城镇家庭零就业人员

6、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人员

7、夫妻双方均失业的人员

8、有子女读书的单亲家庭人员

9、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10、被征地农民

11、驻锡部队干部随军随调家属

12、离岗退养、协保人员

13、办理失业登记6个月及以上无锡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4、优抚对象家庭人员

15、军队退役人员

问:就业困难对象能享受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1、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可享受3年社保返还50%补贴

2、单位招用并交纳社保的可享受3年单位部分社保返还100%补贴

3、公益性岗位单位招用还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400(600)/月3年

4、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创业培训

5、失业状态下每年享受一次免费技能培训

6、首次成功创业后可享受一次性开业补贴、租金补贴、小额贷款、创业带动就业等创业补贴。

问:企业稳岗政策有哪些?

答:  1、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享受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2、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

3、2017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当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市统计部分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本市企业,可享受企业为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