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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巷街道机关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0 09:59      来源:无锡市梁溪区黄巷街道办事处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861514-2018-00473 生成日期 2018-05-10 09:59:00.0 公开日期 2018-05-14 09:59:00.0
文件编号 黄巷党办发〔2018〕1号 发布机构 无锡是梁溪区黄巷街道办事处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黄巷街道机关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黄巷街道机关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全市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锡委发﹝2010﹞68号),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梁委发〔2017〕63号)以及其它相关文件精神,《黄巷街道机关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优化调整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梁溪区黄巷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黄巷街道机关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优化调整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全市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锡委发﹝2010﹞68号),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梁委发〔2017〕63号)以及其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将机关内设机构、职能配置、人员配备调整情况明确如下: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街道机关设置10个内设科室,即“六办三所一中心”,具体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挂“社区党建办公室”、“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内设文电、组织、宣统、纪检、群团、后勤等主要条线。负责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政协工委的联络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员与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内宣外宣、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战、侨台、民宗工作;负责共青团、工会、妇联工作;负责文电调研、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档案史志、政务公开、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社区党建、网格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上对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监察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台办、区侨办、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党校、区档案局、区民宗局、区级机关党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

内设发改、经信、商务、科技、统计等主要条线。负责拟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经济发展目标;负责制订和牵头实施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考核;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外经外贸、三产服务业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协调引导工作;负责科学技术、质量监督、物价统计、农业农村等工作;负责各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监分局。

工作上对应区发改局(物价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科协)、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商联等部门。

(三)社区事务工作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内设民政、残联、计生、文体、卫生等主要条线。负责民政、老龄、残联、人口计生、社区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帮困助残工作;负责社团管理,指导社居委和社工站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社区教育、文化体育、爱国卫生、红十字会工作;指导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工作,归口社工考核管理;协助开展住房保障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工作上对应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卫计局、区文体局(旅游局)、区教育局、区红十字会、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等部门。

(四)社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内设信访、综治、人武等主要条线。负责组织拟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协调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协助基层单位处理社会矛盾纠纷;负责信访接待、群防群治、人民调解、禁毒、防邪教等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司法所,指导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援助等工作;联系派出所、法庭。

工作上对应区委政法委、区委610办、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区人武部。

(五)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挂“梁溪区河道整治攻坚战第一片区分指挥部”牌子)

内设住建、水利、环保、防汛、市政、环卫、绿化等主要条线。负责旧住宅、城中村、背街小巷整治改造工作;负责指导物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环保、水文水利工作;组织、协助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负责防汛防台、人民防空、地震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环卫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工作上对应区住建局(水利局、人防办、地震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处)、区环保局等部门。

(六)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内设安监、消防等主要条线。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安全生产状况,报告和协助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改正或者消除,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指导本辖区内居民委员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消防大队。

工作上对应区安委会、区安监局、区各委办局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和条线。

(七)财政所(挂“资产管理委员会”牌子)

内设行财、协护税、审计、金融等主要条线。负责财政财务、预算管理、集中支付、协税护税、审计、村级三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各融资平台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国地税各分局。

工作上对应区财政局(国资局)、区审计局、区金融办等部门。

(八)建设管理服务所(挂“房屋征收办公室”牌子)

内设规划、国土、征管等主要条线。负责建设规划、土地开发工作;负责辖区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征收、房源筹集、过渡安置、资金结算等工作;负责招投标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上对应区征收办、区审计局(工程项目审计)、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梁溪分中心、相关区属平台等部门。

(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内设就管、退管、社保、劳资等主要条线。负责宣传有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方面的法规政策;负责就业管理、退休管理、社会保险、劳动培训、专业技术、工资福利、人才开发、机构编制管理等各项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上对应区人社局、区编办等部门。

(十)政务服务中心

各科室及相关单位凡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办事服务的,统一在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窗口办事人员由各职能科室派出,工作上由中心统一牵头协调指挥,业务上由业务所在科室具体负责,实行“标准化建设、集中化办公、一站式服务”,并与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政法综治中心”合署办公。

工作上对应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

二、内设科室人员配置

街道机关内设科室共设主任(所长)10名,由街道分管领导兼任,设副主任(副所长)24名,具体如下:

科室名称

简称

副主任

总数

常务

副主任数

副主任数

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

4

1

3

经济发展办公室

经发办

2

1

1

社区事务工作办公室

社事办

4

1

3

社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综治办

2

1

1

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城管办

2

1

1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安全办

1

1

-

财政所

财政所

3

1

2

建设管理服务所

建管所

3

1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人社所

2

1

1

政务服务中心

政务中心

1

1

-

其中各科室明确1名常务副主任(常务副所长),为街道中层正职,科室副主任(副所长)为街道中层副职(街道另行明确的除外)。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优化调整不涉及人员编制和基本待遇的变化。

2、原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按梁编﹝2017﹞14号文件要求执行,其经费渠道维持不变。

3、司法所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不计入街道机关内设机构。

4、本方案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