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3 14:57 来源:区教育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18-01817 | 生成日期 | 2018-06-13 14:57:00.0 | 公开日期 | 2018-06-13 14:57:00.0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
各有关教师资格申请者:
梁溪区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已经公布,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材料:
申请人出示身份证和现场确认时的《受理凭证》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者人才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非本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
二、领证时间:
6月19日至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三、领证地点:
梁溪区教育局1514室(梁溪区永丰路1号)。
四、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同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2)妊娠期申请人有暂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其证书暂缓发放。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3)申请材料不全的,需补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否则无特殊原因将作不合格处理。
上述提供的材料均为A4纸。
备注:
为避免人员拥挤,领证作如下安排:
档案号为2018001—2018100的人员于6月19日领证;
档案号为2018101—2018200的人员于6月20日领证;
档案号为2018201—2018324的人员于6月21日领证。
其中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发放毕业证书时间不一,可于7月4日至7月6日领取;另有特殊原因6月份不能按时领证者也可于7月4日至7月6日领取。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