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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关于开展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5 10:24      来源: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29427-2018-00231 生成日期 2018-06-25 10:24:00.0 公开日期 2018-06-25 10:24:00.0
文件编号 梁安〔2018〕8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梁溪区关于开展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多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锡安〔2018〕14号)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全区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区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10号)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对全区在建建设工程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深化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查安全隐患,严格执法,堵塞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

(一)全方位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1. 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部署情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况,强化监管和执法的到位情况,推进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制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全区各建设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监理单位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的情况。各建设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相关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落实情况,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的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和应急预案到位情况。

3.全区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执行相关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制定各项建设工程安全检查计划和执行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体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到位情况,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在岗履职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开展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以及各类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活动的情况。

(二)现场执法检查重点工作及要点

1.施工企业高处坠落管理情况,程序上抽查施工企业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职业健康管理,防止带病作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防范能力,改善作业环境。实体上抽查脚手板、洞口临边等防护工具化、定型化,保证坚固可靠,安全防护用品材质符合要求,严格做到全方位和全过程防护到位等情况。

2.建筑施工预防坍塌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脚手架、模板支撑和吊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各类高处作业平台等,核查专项方案的编、审、批、论证情况,钢管扣件等材质源头管理情况,搭设人员持证情况,搭设后的验收情况。

3.深基坑工程管理情况,一是参建主体安全体系、管理责任制;二是是否编制基坑支护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等,并对降水、支护荷载进行了验算,是否经过企业技术负责人与总监审批,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是开挖超过5米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四是基坑降水、土方、放坡、支护施工是否经过技术交底,作业人员是否经过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五是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按标准对基坑支护进行验收评定,危险性较大部位监理单位是否有监理的旁站记录;六是审核基坑监测单位资质、操作人员资格、信用管理手册办理情况;七是基坑临边防护是否达到技术规范,是否设置安全通道,基坑排水设施及坑边荷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情况,一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单位、安装单位、维保(租赁)单位是否在信息平台进行备案并核查;二是安装告知、检验检测、验收、使用登记、维护保养等管理程序是否到位;三是建筑起重设备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安装顶升、安全装置、维保情况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培训教育情况等;四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报告真实性核查,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五是工地现场大型工程车辆、中小型设备安全管理程序、方案措施及落实情况。

5.临时用电管理情况,现场临时用电设置与临电组织设计的一致性,验收情况,电工持证情况,项目部用电检测设备配备情况,临电巡查管理情况等。

6.夏季高温及汛期施工管理情况,重点抽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对现场消防方案审批情况、管理网络、制度健全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情况等进行抽查,施工现场防高温和汛期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到位情况。

7.根据年度专项整治重点,突出工地现场临时设施情况,工程车辆进出工地大门的冲洗设施设置是否合理、有效,视频监控是否正常运行,并实时接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手机,统一接入监督部门一体化系统平台,现场是否采取科学有效的防尘措施。尤其是挖运土实施阶段的项目,应当从方案制定、措施落实情况上进行重点抽查,指导、引导、督导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单位齐抓共管,全面做到扬尘控制措施“有效、高效、长效”。

三、检查要求

(一)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将纳入对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考核专项指标,根据针对本次专项执法检查转发制定文件、召开部署会议、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次数,执法处罚到位等有关情况,并核实有关安全事故后计分,计分方法由市政府安委会另行发布。

(二)专项执法检查现场应及时采集相关安全隐患和问题并以视频或图文数据佐证。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对于发现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款的项目,检查组应当场完成基本证据的固定并即刻启动相关执法程序,从重从快处罚。对于发现非法违法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应立即开具停工通知单。对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应开具整改通知单。

(三)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的相关成果将纳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及星级标化工地考核。对专项执法检查中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项目安全检查严重不到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项目将进行通报并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25日-6月30日)。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导、督促本辖区内各建设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并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各相关企业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检查督导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区安委会牵头组织住建、安监等部门对本地区全部建筑施工企业和所有工程进行全覆盖式的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建设工程要重点检查,对事故发生企业要开展反复检查。对本次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频发问题进行跟踪督办。

(三)总结提升阶段( 9月1日-10月31日)。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坚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组织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回头看”。区政府安委会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由区住建、安监部门研究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