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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司法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推进情况

发布时间:2018-07-02 10:11      来源:区司法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18-01934 生成日期 2018-07-02 公开日期 2018-07-05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梁溪区司法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上半年以来,梁溪区司法局以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较好成效。

  区司法局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戒毒管理局授予司法行政强制戒毒后续照管先进单位,我区后续照管工作做法获省司法厅领导批示肯定,被省综治委授予全省未成年零犯罪社区创建先进集体。

  一、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全力打好法律服务攻坚战

  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做实法律服务,厚植法治基础,全力助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征收拆迁攻坚战。

  (一)启动“法润千企•护航发展”活动,帮助辖区企业防范化解风险。吸纳12名优秀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成立无锡总部商务园法律服务站。活动开展以来,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12348法律服务队走访企业,开展各类公益讲座,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注册成立社会组织,在九龙仓国金中心“晟耐优综合办公社区”创新成立“法律社区”,采取驻点办公,以沙龙培训、法律咨询、文书会诊等形式,为入驻晟耐优的百家中小微企业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会同市人民银行设立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帮助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风险。

  (二)聚焦精准,主动作为,推动法律扶贫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会同区民政局启动法律扶贫助力脱贫攻坚行动,成立了法律扶贫帮困服务团,摸清全区扶贫帮困对象法律服务需求底数,结合“阳光扶贫”活动,按照“一户一策”、“一案一策”要求,为每户有法律需求建档,发放法律扶贫帮困联系卡。采取“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服务手段为低保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公益法律服务。

  (三)开展“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系列活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合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南长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在南禅寺广场开展共建绿色生活签名倡议和大型广场法治咨询服务。把“倡导绿色出行、打造绿色企业、建设绿色家园、共创绿色校园”四个行动融入法治宣传和提供法律服务中。在“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中持续推送与绿色、环保主题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做法,得到了省司法厅肯定。

  (四)突出重点人群,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突出老年人、大学生等重点人群,集中制作宣讲课件、编印发放宣传画手册;组织银行工作人员和社区法律顾问深入社区开展宣讲活动,在“法润梁溪”微信公众号、“法润民生”社区微信群等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推送相关信息,营造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氛围。

  二、打牢基础,拓展平台,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按照“五项目标”和“四化建设”要求,印发《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重点任务逐一分解,明确责任领导、部门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夯实工作。编印《梁溪区公共法律服务指南》,发布区公共法律服务基本项目20项清单,局成立12348法律服务队,每队由1名局领导带队,分别挂钩3至4个街道,挂钩时间为1年,努力为辖区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大力加强区、街、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一体化实战指挥中心。严格实行“1+4”分析研判机制,按照“四色预警”预警工作体系建设要求,成立局实战化指挥中心,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江海司法所安装无人律师事务所,协调无锡市锡城公证处派员进驻中心设点办公,方便群众办理公证事务,完善区中心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信访接待、司法鉴定指引、特殊人群管理、公证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等窗口职能。完成社区矫正中心远程督查系统,实现远程视频监控和指挥调度,逐步实现省、市、区、街道四级联动和“一体化”、“全视角”指挥监督。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协调,对惠山、扬名司法所进行升级改造,全区16个司法所门牌标识和规章制度统一规范,规范达标率100%。完善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为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统一配备“双微双员”,并制作公示牌安装在社区网格,6月中旬《无锡日报》进行了专门报道。全区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并加入社区管理网格。全区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全部建成。出台《区“法润民生”微信群管理办法》,加强微信群管理。

  (三)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全区司法行政共有社会组织28家,其中枢纽型1家,基础型16家,行业型2家,专业型9家。基础型社会组织100%覆盖街道,并进驻区、街道两级平台。半年来,各社会组织累计开展各类法治活动,自创各类法治文艺节目,“区弘法志愿服务团”、“棕丝带阳光帮扶基地”等社会组织,已成为我区司法行政力量的重要补充。 

  (四)努力拓宽案源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认真落实省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通知》精神,引导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会同区法院出台《认真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实施意见》。制定《加强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动员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截至6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0件,案件数比去年同期增长近70%,12348热线律师解答法律咨询815人次。区中心和区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各律师值班站点共接待法律咨询700余人次。

  三、健全网络,探索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一)积极搭建人民调解组织新架构。全区现有203个调解组织,558名专兼职调解员全部录入县乡一体化智能平台。截止6月底,全区共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198次,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2222件,1篇调解案例入选全国12348法网案例库。

  (二)强化“三调联动”对接机制建设。出台《关于加强梁溪区“公调对接”建设的通知》,在全区所有派出所设置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和公安机关110接处警无缝对接,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质增效。出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多方参与的信访积案分析研判组;与区内3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信访积案化解服务合同;在全区甄选相关专业领域法律专家,组成信访调解律师库;在区信访接待中心设立“信访接待人民调解工作室”,对适合以人民调解方式为主化解的信访案件,实行绿色通道快速接处。

  四、细化责任,形成联动,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

  (一)细化普法责任,完善联动机制。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印发了《梁溪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年度工作制定《全区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关于认真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考评工作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落实任务责任,推动全区“七五”普法工作按质按量开展。

  (二)组织实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法护人生”全生命周期法治宣传。在全区深入开展《宪法修正案》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累计开展讲座近百场次。开展“法润梁溪•2018春风行动”,精心组织“农民工学法周”活动,全区范围内,联合人社等部门开展农民工进城务工专题招聘和法治服务活动,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 

  (三)推进智慧普法体系建设。征集60余篇以案释法优秀案例,编印《以案释法案例选编(上下册)》系列读本5000余份。“法润梁溪”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普法信息500余条。新增5块高清电子显示屏。建成崇安寺街道后西溪市国家安全主题法治公园。7个社区获批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山北街道星惠法治文化广场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五、探索新途径,压实责任,打造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特色品牌。

  (一)突出微基地群建设。筹划构建了“1个主基地+7大中心+16个微基地+N个工作室”多点联动运行架构的阳光帮扶“微基地群”。与广瑞街道慈善爱心工场牵手合作,建立了棕丝带广瑞路阳光帮扶微基地;在山北街道挂牌成立了棕丝带山北阳光帮扶微基地;与民盟筹划了梁溪区青瓷传习阳光帮扶微基地。

  (二)规范两个信息化平台运行。编写全区刑释解教管理信息系统和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考核规范,确定了中心和各司法所信息化平台绩效考核责任人,并建立日抽查日记录、月通报月讲评平台绩效制度,初步建立了“平台运行有指标,指标落实有督查,落实成效可评价”的工作运行机制。

  (三)推进“三项任务”的落实。严格落实已出台的社区矫正5个省级标准、38个厅发标准,后续照管工作获省厅领导批示肯定,并获全省后续照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司法行政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规范落实,组织2批次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赴无锡监狱参加警示教育活动,6次邀请监狱民警授课。围绕省司法厅新增案例编写、讲评教育和矫正小组微信群三个考核点,分解细化考核指标,确保新增考核点在司法所层面规范落实。

  (四)严格三类重点对象监管。上半年,共排查特殊人群2100余人次,列管重点对象160人次。对全区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实施集中病情复查复核,落实“三类人群”帮扶政策,先后为65人次进行了临时救助。

  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打造“四型”机关

  (一)加强理论武装。制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抓好党委中心组和全局人员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学习《党章》、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强化全局人员“四个意识”。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党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所与局党委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确保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落实。扎实开展“510思廉日”系列活动。开展基层党建推进年活动,推动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各类培训。

  (四)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实际,把握发展的阶段性要求,着力在破除陈旧观念和传统习惯,解决干部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