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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智慧调解”建设的方案

发布时间:2018-07-23 09:46      来源:区司法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18-01944 生成日期 2018-07-23 09:46:00.0 公开日期 2018-07-24 09:46:00.0
文件编号 梁司发〔2018〕47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智慧调解”建设的方案

 

关于开展“智慧调解”建设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浙江温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实现矛盾不上交。依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效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智慧”调解建设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清开展“智慧调解”建设的现实意义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推进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人民调解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是完善社会治理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找差,主动适应科技发展趋势,加快信息化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的应用,更加注重大数据运用,把信息化、数据化作为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重要引擎,彻底调决调解人员受时间、精力等影响,矛盾纠纷特别是一些重大矛盾纠纷,不能在第一时介入和向区司法局反馈,致使区司法局不能及时掌握基层矛盾纠纷动向,不能及时跟进指导的问题。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做到矛盾纠纷苗头隐患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化解,加大线上线下融合力度,实现矛盾不上交。

二、积极推进“智慧调解”平台建设

立足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急需的纠纷调解服务需求,有序推进“智慧调解”平台建设,实现当事人通过互联网或手机登录智慧调解平台,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推动区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远程视频调解平台建设。预计投入20余万元,在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安装显示屏、呼叫器、指挥电脑、视频会议系统等,在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予以同步配套建设,实现区、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互联互通。

(二)依托“梁溪普法”微信公众号,建立网上调解平台。选取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专职调解员利用微信、微博、QQ等新媒体,跨越时空障碍提供微信调解服务。支持专业力量较为薄弱基层调委会,为当事人提供远程视频调解服务。

(三)推广人民调解“小助手”运用。发挥小助手互联网端接入灵活的优势,提高纠纷信息采集时效性,提高一线调解员使用率,使小助手运用到矛盾纠纷调解的全过程。手机APP的应用,可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登记,将矛盾激化控制在源头和萌芽状态,确保重大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信息及时准确地上报。同时也真实体现了调解员现场化解一般矛盾的数量,解决了调解案件数和上报案件数不吻合的问题。特别是通过自带的语音识别、拍照上传功能,减轻信息录入的工作量,实现案件信息快速填报。

(四)推动建立“智慧调解”专家库和服务目录。围绕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顺应形势,创新手段,以远程视频调解系统建设为切入点,整合全系统各类人才资源,编制专职人民调解员电子名片,编制调解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成立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库、法律专家库、医学专家库、物业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库、环境保护人民调解专家库及网络交易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库等6个团队,对全区重大疑难纠纷“把脉问诊”,为全区开展远程视频纠纷调处提供法律、政策和专业支持。

(五)深化纠纷调处数据运用,增强预防预测预警。立足调解“小助手”、人民调解系统、智慧调解平台等信息系统使用,实现纠纷信息的及时收集、调解进程随时掌握、统计数据实时查询,坚持大数据思维,深化智能分析工具应用,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动态处置的成效,确保矛盾纠纷“控制得住、疏导得通、化解得了”。

三、推进“智慧调解”建设的方法步骤

分三步走:第一步,2018年8月底前,完成区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完成视频调解平台建设和梁溪普法微信公众号网上调解平台建设;第二步,2018年10月底前,完成16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远程视频调解平台建设,与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实现互联互通;2018年11月底前,组织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专职人民调解员使用人民调解小助手、远程视频调解系统能力水平。

四、工作要求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是新时代的新实践。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各司法所要充分认清开展“智慧调解”工件的现实意义,自觉主动加强信息化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人民调解的能力水平。区司法局成立开展“智慧调解”工作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各司法所长、基层科科长、法治宣传教育科科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为组员。主要负责“智慧调解”平台的建设指导督办、编制智慧调解目录和办事指南等工作;各司法所所长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远程视频调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组织本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远程视频调解工作,配合区司法局解决“智慧调解”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要基层科。

                                          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