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大街街道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1 17:06 来源:无锡市梁溪区北大街街道办事处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18-01744 | 生成日期 | 2018-08-01 | 公开日期 | 2018-08-01 |
文件编号 | 梁北发〔2018〕16号 | 发布机构 | 北大街街道办事处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以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街道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关于做好北大街街道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街道各办公室、各社区、园区及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以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街道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
开展经济普查,是为了全面掌握街道辖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辖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街道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健全统计工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提高宏观管理和决策水平,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共同发展,全面推进街道现代化建设进程。街道各办公室、社区、园区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圆满完成街道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二、经济普查的时间、对象、内容和范围
(一)普查的标准时点: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在街道辖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普查主要内容: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三、切实做好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街情街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部门、社区、园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统筹协调、创新手段,扎实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为了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北大街街道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普查组织与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经发办统计站,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普查工作的需要,制定各成员科室的职责分工,各部门、社区要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
(二)明确部门分工。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党政办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财政所和党政办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管局北大街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社事办人保科负责和协调;涉及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由社事办民政科负责和协调;涉及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管理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方面的事项,由城管办公室负责和协调;涉及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方面的事项,由社事办社事科负责和协调;各社区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如在普查工作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由街道纪委监察室负责和协调处理。各有关部门、各社区要按照街道的统一部署,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三)把握重点环节。各社区及园区普查工作小组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宣传动员、普查登记、质量管理等工作。要加强宣传动员,街道普查机构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在各类媒体中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与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街道普查机构在普查登记中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全面建立普查区电子地图,巩固和拓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成果,按普查方案要求使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努力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切实减轻基层普查人员的工作负担。要严格质量管理,普查机构要层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培训、摸底、登记、基层表审核、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数据质量。
(四)坚持依法普查。从事经济普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街道辖区内的所有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依法规范开展普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街道统计站和监察室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应履行保密义务。
四、落实保障支撑到位
街道和社区要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2018年至2019年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迅速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好本街道、社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对在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街道、社区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抽调、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选调人员的工作补贴,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工作补贴,由市、区、街道财政分级负责、共同负担。对于在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等普查关键节点需要加班加点的,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补贴,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街道根据本次普查的要求,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及时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实行普查经费实报实销。
附件:1、北大街街道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北大街街道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无锡市梁溪区北大街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1日
附件1:
梁溪区北大街街道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总 负 责:蒋月新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组 长:郁骏毅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 组 长:张 昳 街道党政办主任
李 奇 街道统计站站长
成 员: 邵敏胜 街道经发办主任
黄 丽 街道财政所所长
蒋建兴 街道社事办民政科科长
吴 韶 街道社事办社会事业科科长
杨 敏 街道社事办人社科科长
樊爱民 街道城管办主任
朱丛颖 街道党政办副主任、监察室主任
陈锡平 北大街派出所所长
顾祖鸿 五河派出所所长
童 宁 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大街分局副局长
钱宇锋 北创科技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周 燕 南尖社区党委书记
蒋晓芳 荷花里社区党总支书记
朱 东 梨花社区党总支书记
浦小宇 锡澄新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晓丹 莲蓉园社区党总支书记
倪 平 后祁街社区党总支书记
吕旭峰 古运河社区党总支书记
林水芳 丽新路社区党总支书记
陆 铭 凤宾路社区党总支书记
朱平江 黄巷社区党总支书记
施焕焕 五河一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 洋 五河二社区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经发办统计站,李奇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北大街街道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街道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圆满完成我街道第四次经济普查任务,根据市、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现将北大街街道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党政办公室:
1、做好街道内外相关部门就经济普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2、协助经济普查办公室做好工作简报,宣传报道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做好人物报道,深挖普查过程中的先进事迹。
3、协助经济普查办公室提供经济普查的后勤保障服务。
4、为经济普查办公室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
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协调商务局、经信局、发改局、科技局、金融办、文体局、市管局等涉及普查方面的事项。
2、负责普查数据结果和各经济条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对接,确保日常数据与普查数据大体吻合。
3、负责协调楼宇物业配合普查机构做好入户登记等工作。
4、利用本系统平台、网站、会议等方式协助做好普查宣传。
统计站:
1、协同街道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做好街道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2、制定普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负责普查“两员”和普查对象的业务培训、业务指导。
4、提供现有的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做好单位认定与评估工作。
5、做好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并组织质量验收和质量评估。
6、做好普查数据的审核、验收、汇总、上报工作,更新和维护普查数据库、基本单位名录库。
7、负责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
8、依据《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受理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电话和信件,协助街道纪检办公室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财政所(含原发展部):
1、协同领导小组做好街道级普查经费预算的审核、落实到位和使用监督,保障普查工作的需要。
2、配合提供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及社区基层自治组织单位的普查资料。
3、向街道直属管理企业、自有资产租赁企业做好普查宣传,使企业配合普查工作。
4、提供街道辖区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纳税情况资料,协助做好数据质量审核。
5、利用本系统平台、网站、会议等方式协助做好普查宣传。
社事办
(一)社会事业科:
1、协助做好街道辖区内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学校(机构),以及各类院校中与普查有关的餐饮、商贸、工业、物业管理、交通、绿化、科研等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普查工作。
2、协助做好街道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单位的普查工作。
3、协调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产业的普查有关事项。
4、利用本系统平台、办事窗口,协助做好普查宣传。
(二)民政科:
1、协助做好街道辖区内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单位的普查工作。
2、协助做好婚姻、殡葬服务、社会福利机构、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的普查工作。
3、利用本系统平台、办事窗口,协助做好普查宣传。
(三)人社科:
1、协助做好街道辖区劳务派遣单位、有关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置业中介机构单位的普查工作。
2、配合提供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及社区基层自治组织单位的普查资料。
3、负责协调劳动工资方面的有关事项。
4、利用办事大厅显示屏、办事窗口,协助做好普查宣传。
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1、协助配合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做好个体经营户的清查登记工作。
2、支持普查机构通过户外广告、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做好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派出所:
1、负责及时受理并查处阻碍普查员实施调查、侵犯普查员人身安全行为。
2、负责提供安保服务、派出所等单位名录基础资料。
3、利用本系统平台、网站、办事窗口、会议等方式协助做好普查宣传。
市管局北大街分局:
1、负责提供街道辖区各类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2、负责提供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名录等基础资料。
3、协调街道所辖市场监管部门协助经济普查机构做好企业单位、个体经营户的普查登记工作。
4、利用本系统平台、网站、会议等方式协助做好普查宣传。
北创科技园区管委会:
1、利用园区平台、网站、会议等方式,协助做好经济普查宣传。
2、负责做好园区各类企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的普查登记。
街道其他科室:
1、利用本系统平台、网站、会议等方式,协助做好经济普查宣传。
2、协助社区普查机构做好包管楼宇的企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的普查登记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