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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8-09-20 10:44      来源:无锡市梁溪区清名桥街道办事处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18-01604 生成日期 2018-09-20 公开日期 2018-09-20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清名桥街道办事处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办理条件:对照相关文件规定,凡本市户籍居民户,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无锡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900元的城乡居民,均有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2)办理程序: 1、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带齐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事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由街道办事处或社区事务工作站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调查核实后对符合申办条件的,进行张榜公示7天。

  (1)办理条件:对照相关文件规定,凡本市户籍居民户,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无锡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900元的城乡居民,均有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2)办理程序:

  1、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带齐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事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由街道办事处或社区事务工作站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调查核实后对符合申办条件的,进行张榜公示7天。对无异议的,填写《无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签署意见后逐级上报民政部门审批。

  3、所需填报材料:

  无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

  签订江苏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书

  户口簿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学生提供学校证明)

  房屋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市级医院疾病证明单

  “两劳人员”情况调查表(吸毒提供近期尿检报告)

  家庭成员“人户分离”情况调查表

  无锡市失业、退养、协保、退休(职)人员情况证明表

  结婚证、离婚判决书(法院判决(裁决)书)

  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调查核实情况表

  民主评议记录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公示(第一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公示(第二次)

  

       其中申请人根据其实际情况所需提供材料:

  户口簿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学生提供学校证明)

  房屋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市级医院疾病证明单(就业年龄段)

  “两劳人员”情况调查表(吸毒者提供尿检报告)

  家庭成员“人户分离”情况调查表

  无锡市失业、退养、协保、退休(职)人员情况证明表

  结婚证、离婚判决书(法院判决(裁决)书)

  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