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8-09-20 10:44 来源:无锡市梁溪区清名桥街道办事处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18-01604 | 生成日期 | 2018-09-20 | 公开日期 | 2018-09-20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梁溪区清名桥街道办事处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办理条件:对照相关文件规定,凡本市户籍居民户,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无锡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900元的城乡居民,均有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2)办理程序: 1、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带齐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事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由街道办事处或社区事务工作站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调查核实后对符合申办条件的,进行张榜公示7天。 |
(1)办理条件:对照相关文件规定,凡本市户籍居民户,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无锡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900元的城乡居民,均有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2)办理程序:
1、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带齐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事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由街道办事处或社区事务工作站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调查核实后对符合申办条件的,进行张榜公示7天。对无异议的,填写《无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签署意见后逐级上报民政部门审批。
3、所需填报材料:
无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
签订江苏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书
户口簿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学生提供学校证明)
房屋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市级医院疾病证明单
“两劳人员”情况调查表(吸毒提供近期尿检报告)
家庭成员“人户分离”情况调查表
无锡市失业、退养、协保、退休(职)人员情况证明表
结婚证、离婚判决书(法院判决(裁决)书)
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调查核实情况表
民主评议记录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公示(第一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公示(第二次)
其中申请人根据其实际情况所需提供材料:
户口簿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学生提供学校证明)
房屋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市级医院疾病证明单(就业年龄段)
“两劳人员”情况调查表(吸毒者提供尿检报告)
家庭成员“人户分离”情况调查表
无锡市失业、退养、协保、退休(职)人员情况证明表
结婚证、离婚判决书(法院判决(裁决)书)
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