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街道内设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6 17:56 来源:梁北委〔2018〕53号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关于明确街道内设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各部门、各社区:
根据《北大街街道调整机关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的方案》(梁北委〔2018〕51号),经研究决定:
张昳同志任北大街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
朱丛颖同志北大街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纪律检查室主任;
谢斐同志任北大街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总工会副主席、妇联主席;
龚晓蕾同志任北大街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社区党建办公室主任;
黄丽同志任北大街街道财政所所长;
张石同志任北大街街道财政所副所长(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陈浠同志任北大街街道财政所副所长;
邵敏胜同志任北大街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冯小琴同志任北大街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李奇同志任北大街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统计办主任;
朱五二同志任北大街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王丽同志任北大街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邹佳妤同志任北大街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吴韶同志任北大街街道社区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
徐岚同志任北大街街道社区事务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樊爱民同志任北大街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庄琦同志任北大街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郭文同志任北大街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黄光同志任北大街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吴文华同志任北大街街道社区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周明东同志任北大街街道社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陈燕同志任北大街街道征收办公室主任;
马国法同志任北大街街道征收办公室副主任;
胡晓东同志任北大街街道征收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同志原先担任的街道中层职务自行免除。
中共无锡市梁溪区北大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