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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2018年度部门(单位)高质量发展考评办法正式发文

发布时间:2018-10-30 16:11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161907B-2018-09228 生成日期 2018-10-30 16:11:00.0 公开日期 2018-10-30 16:11:00.0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梁溪区2018年度部门(单位)高质量发展考评办法正式发文

10月30日,由区发改局牵头制定的《梁溪区2018年度区级机关部门(单位)高质量发展考评办法》正式发文。今年的考评办法之所以延迟至今出台,是为了适应考核的新形势、新要求,实现与市对区考核的无缝对接。

今年的部门考评办法,一方面充分总结梁溪区成立以来的工作实践与考核经验,另一方面突出体现高质量发展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主要贯彻了以下原则:

1)突出重点工作,不求面面俱到。既实现市对区考核内容的无缝对接和对区委区政府年度任务的全方位体现,又紧扣重点工作、主要工作。

2)突出客观评分,避免主观随意。设定目标任务时,坚持能量化的尽量量化,能明确的尽量明确,尽可能地减少打分时的人为因素。

3)突出结果导向,减少重复考核。引导大家重视工作实绩、结果导向,尽可能做到总得分与工作实绩正相关,增强考核的有效性、合理性。

4)突出可操作性,杜绝模糊界定。设定的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既具鞭策性又具可行性,做到评分有依据、推进有抓手,真正有利于落实全区工作。

考评“指挥棒”的修订和完善,必将有利于我区各部门(单位)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提升绩效、优化作风,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