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梁溪区环保局“企业环保接待日”规程
发布时间:2018-11-21 14:00 来源:梁溪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18-02080 | 生成日期 | 2018-11-21 | 公开日期 | 2018-11-21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区环保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梁溪区环保局“企业环保接待日”规程 |
为认真贯彻“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方针,有力落实《全省环保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苏环办〔2018〕317号),区环保局根据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我区的“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帮助企业答疑解惑、解决实际困难,以更好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接待对象
全区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
二、接待人员
区环保局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业务科室、环监大队、监测站负责同志。
三、接待时间
每月第四周的周四下午2:00-5: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四、接待地点
区环保局1215会议室(地点:通扬南路280号12楼)。
五、接待事项
(一)企业发展中属于和需要区环保局帮助解决的问题;
(二)对全区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行风作风问题的投诉;
(三)在环保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可以提供咨询的事项。
有意来访的企业可拨打区环保局办公室电话83158315或发送电子邮箱lxhb83158314@126.com进行预约。预约需实名登记,并填写拟咨询或反映问题的提要(预约申请表见附件)。原则上每个接待日接待企业不超过10家,每个企业来访人数不超过3人。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企业环保接待日”不接受环保信访问题的投诉。如需投诉,请拨打“12369”或83158331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