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特色小镇排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04 14:55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18-04189 | 生成日期 | 2018-12-04 | 公开日期 | 2018-12-04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梁溪区发改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我区开展特色小镇排查工作 |
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以及省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特色小镇”拉网式排查的通知》要求,按照省级、市级、县(市、区)级政府同意创建的特色小镇名单、未经政府同意的有关部门及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自己命名的小镇名单两类小镇,逐一对标筛查。
对照特色小镇内涵和标准进行逐一甄别和拉网式全面排查,对有房地产化倾向的假小镇、特色不鲜明和不具备创建条件的小镇、小城镇以特色小镇名义开展工作的,一律淘汰和废止小镇名单。同时,加强工作指导,防止工作简单化、一刀切,因地制宜,准确把握,稳妥推进特色小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