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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梁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4 14:55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18-04403 生成日期 2018-12-04 公开日期 2018-12-04
文件编号 梁发改组〔2018〕5号 发布机构 梁溪区发改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局党支部、各科室、认证中心: 《梁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已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局党支部、各科室、认证中心:

  

        《梁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已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无锡市梁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18年12月4日 

  

 

  
 

  

梁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区委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局党组领导班子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局党组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二、组织与职责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二)党组对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的理论学习负领导责任,每年年初要明确年度学习计划、学习重点、学习方向、组织方式等事项。党组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党组副书记代行职责。

  

  党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三)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学习联络员。学习联络员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学习计划、收集整理编印发放学习资料、加强联系沟通和做好学习宣传等工作。

  

三、学习内容、形式与原则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知识。

  

8.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9.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要会议精神。

  

10.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1.集体学习研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2.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

  

3.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围绕本单位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把调查研究作为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方式,密切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科学设置调研选题,开展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结合本部门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打造学习载体,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遵循以下学习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2.坚持结合实际。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提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政策举措。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坚持示范带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践行者,带动党员干部大兴学习之风。

  

4.坚持审核把关。按原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组织管理。重点从政治上对学习主题、内容、授课人进行审核。

  

5.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年应当集中一定时间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为不少于半天。每年撰写学习心得不少于2篇。

  

6.保证参学率。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参学率,每次集中学习研讨的参学率要达到2/3以上。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研讨的,应事前向党组书记或主持党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请假,并以适当方式补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集中学习研讨的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所学次数(场次)的1/4。

  

7.完善学习记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应当做到有据可查。

  

四、学习管理与要求

  

(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根据党和国家新的重大部署,适时对学习计划进行补充和调整,作出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计划。

  

(二)局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接受区委组织的对学习情况的督查考核。

  

(三)利用媒体及时报道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刊登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体会和学习成果,增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效应。

(四)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