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9-01-03  来源:梁溪区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

  

  山北街道双河村社区党总支委员、双河村股份合作社报账员孙学东违规使用公款赠送结婚礼金、拒绝接受检查、不如实报告相关情况等问题。

  2018年1月份,孙学东擅自使用公款支付社区工作人员的婚礼礼金;在社区专项审计检查中,对应当向组织报告的事项不如实报告,拒绝接受审计机关的检查,且转移、隐匿相关物品,对抗审计监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8年6月,孙学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崇安寺派出所党支部组织委员李枞洲多次接受辖区被管理对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2016年5月,李枞洲多次违规接受被管理对象的宴请,收受烟酒、茶叶等物品。2017年3月,李枞洲家中购买汽车,由被管理对象垫付购车款。2017年12月,李枞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以上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暴露出我区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阳奉阴违、置若罔闻,仍然存在侥幸心理,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各级党组织要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整治“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形成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密切注意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反躬自省,引以为戒,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营造风清气正的梁溪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