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区2019年节能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1-15 15:57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19-00051 | 生成日期 | 2019-01-15 | 公开日期 | 2019-01-15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梁溪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梁溪区2019年度将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工作体系,不断优化工作网络。强化节能宣传,引导企业不断强化节能理念。鼓励企业积极进行节能改造,对节能工作取得效果明显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加强和重点项企业的沟通联系、走访调研,深入了解企业的运行状况和能源消耗情况,指导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各种节能措施,引导企业引入新技术、新工艺、新举措,把节能工作贯彻到整个生产过程。 |
梁溪区2019年度将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工作体系,不断优化工作网络。强化节能宣传,引导企业不断强化节能理念。鼓励企业积极进行节能改造,对节能工作取得效果明显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加强和重点项企业的沟通联系、走访调研,深入了解企业的运行状况和能源消耗情况,指导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各种节能措施,引导企业引入新技术、新工艺、新举措,把节能工作贯彻到整个生产过程。强化节能宣传,引导企业不断强化节能理念
1、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健全目标责任分解机制,逐级分解落实节能约束性目标,把节能目标分解到各街道、主要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考虑各地新上项目等实际情况,差异化分解节能指标,各街道要根据市、区下达的任务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层层分解落实。强化节能目标预算管理,在工业领域编制用能预算管理方案,探索建立区、街道、重点用单位用能预算管理体系。
2、加强评价考核。加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跟踪监测分析,定期发布完成目标进度晴雨表,对完成进度目标滞后地区预警,督促滞后地区制定实施应急预案。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组织开展年度街道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考核、任职考察、换届考察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街道进行问责,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
3、严格节能执法。认真落实《节能法》、《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工信部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和年度省计划节能监察。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制订节能专项执法计划,强化节能执法监察。围绕能评项目、能耗限额、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耗设备、能管岗位等重点内容,开展深入系统全面的监察,依法查处节能违法行为,对超限额标准及违规使用淘汰类用能设备的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加强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