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放长假 广告管理“不放假”
发布时间:2019-02-11 16:10 来源:城市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19-00140 | 生成日期 | 2019-02-11 | 公开日期 | 2019-02-11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新春佳节放长假 广告管理“不放假” |
新年伊始,人们都沉浸在喜气洋洋的节日氛围中。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告科放假期间,坚守岗位,对沿街户外广告设施、活动进行巡查,做到“三不放松”,落实节假日期间的户外广告保障工作,确保假日期间辖区户外广告设置有序。
一是审批许可不放松。 针对节日期间商家庆典活动和宣传促销活动增多的情况,对临时性广场活动进行严格控制,前期审批过程中控制区域内广告设置密度与设置内容,确保设置区域既有氛围又能保障群众安全。
二是安全检查不放松。巡查过程中,一方面,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及时通知责任人加固、修复,对毁损严重、遮挡窗户、占用消防通道的户外广告设施,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拆除。另一方面,积极向户外广告所有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劝说教育其对违法设置广告进行整改,确保户外广告、门头店招安全管理无事故。
三是走访巡查不放松。加大巡查密度和巡查力度,对沿街临时性广场活动、户外广告设施进行走访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产权人进行有效整治,确保户外广告管理不留时间空档、不漏一处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