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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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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发改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8 14:14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     

  2018年,梁溪区发改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有关规定,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区发改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条,报送部门工作动态108条,所有公开栏目均有内容并实现定期更新。其中,推送至“中国·梁溪”网站信息公开责任栏目“规划计划”12条、“重点工作”5条、“重大项目”20条、“价格收费”11条,其他栏目“部门街道信息”63条、“财政预决算”2条、“部门规范性文件、法规文件及解读”15条、“环境保护”1条、“扶贫信息”2条,调查征集1次。公开位置: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网站(相关链接:http://www.wxlx.gov.cn/fzhggj/index.shtml)。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共收到1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大部分涉及项目立项批复及相关审批材料。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均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了书面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2018年7月24日申请人吴某某向我局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获取“申请人房屋因‘金山北科技产业园四期北片地块土地整理改造’被征收所涉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经向EMS公司进行查询,由于EMS投递员未按投递作业规范进行投递,故未能将该申请EMS邮件投递到我局。由于我局未曾收到吴某某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EMS邮件,造成未能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处理,故我局不存在故意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2018年10月19日区法制办依法驳回吴某某的行政复议申请。

  

2018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栏目的管理维护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日常工作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较为被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还有待创新,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2019年,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大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二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夯实部门责任,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三是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做好各项公开特别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