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3日梁溪区行政审批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3-13 15:56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19-00312 | 生成日期 | 2019-03-13 | 公开日期 | 2019-03-13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梁溪区行政审批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2019年3月13日梁溪区行政审批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梁溪区永信汽车维修中心年维修、保养3000辆汽车项目 | 无锡市梁溪区扬名高新技术产业园A区24号 | 梁溪区永信汽车维修中心 | 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 梁溪区永信汽车维修中心拟投资100万元,租赁无锡市荣鑫减震器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扬名高新技术产业园A区24号的现有厂房,建设年维修、保养3000辆汽车(其中含喷漆车辆800辆)项目。厂房占地面积约550平方米,主要包括维修车间、喷漆烤漆房等。 | (1)废气 喷漆、烤漆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根据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数值,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以厂界为执行边界100米形成的包络线做为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主要为工业用地。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的要求。建设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大气环境质量。企业必须严格做好废气收集处理工作,做到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2)废水 建设项目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无锡市芦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京杭运河。 (3)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原子灰、废漆渣、喷枪清洗废液、废铅酸电池、废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机滤、废防冻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固废,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零部件、废轮胎外售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建设项目各项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空压机、喷漆烤漆房风机、手持式抛光机等,单台设备噪声值为70dB(A)~85dB(A),高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受理公示5个工作日,未收到反对意见 | 0510-85755708-813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