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5 14:40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19-00562 | 生成日期 | 2019-04-11 | 公开日期 | 2019-04-11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 |
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调整分工如下:
过茹青: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人才工作和专技职称综合管理工作等。分管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险科、人才工作科。
方 正:负责党的建设、群团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社考核工作、财务、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局编外用工管理和阳光扶贫工作等。分管党政办公室,联系广谐和荟贤劳务派遣公司。
武中一: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分管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陈 焱:负责劳动关系、信访稳定、行政法规等工作。分管综合事务科。
张 倩:负责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负责劳动监察工作,分管劳动保障监察科、调解仲裁管理科,联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吴逸平: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管理工作、全区编外人员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分管区考核工作。分管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
周 霞:负责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工作。协助过茹青同志负责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和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协调推进街道人社所建设。协助分管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险科。
叶 烨:负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协助过茹青同志负责人才工作、专技职称综合管理工作和职业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协助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协助分管调解仲裁管理科和人才工作科。
为加强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局领导之间实现AB角制度。分管领导外出期间,由该分管领导的B角代行相关工作职责,具体AB角安排如下:过茹青同志与方正同志互为AB角,武中一同志与吴逸平同志互为AB角,陈焱同志与张倩同志互为AB角,周霞同志与叶烨同志互为AB角
中共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