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科室三季度工作成效及四季度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2019-09-29 16:18 来源:区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19-01690 | 生成日期 | 2019-09-29 | 公开日期 | 2019-09-29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梁溪区民政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社会救助科室三季度工作成效及四季度工作打算 |
三季度工作:
一是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并接受市局督查。
二是开展低保清理清退工作。核对低保数据3184户、4208人,存疑数据1016户、1516人,我们本着应保则保、应退则退、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维护稳定的原则,采取入户调查、现场察看、电话核实等方式对存疑问题进行了核实,截至目前,低保清理清退工作进展顺利,已排除存疑905户,1346人,清退108户,160人,还有3户、10人有待进一步核实。
三是启动社会救助中心建设,与软件公司共同研发救助平台,目前已初具模型。
四是圆满完成助学工作。今年共完成一次性慈善助学209人,慈善结对助学84人,振达基金会助学27人,63983部队助学30人,共计救助350名学生,发放救助金114.3万元。
五是认真做好阳光扶贫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多次组织开展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升级培训,使全区各级操作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对阳光扶贫工作了然于心,并多次接受省、市、区纪委专项督查,受到好评。
六是做好中央、省纪委巡查组督查迎检工作。近期,我们重点对4项督查内容进行了汇报材料、台账等准备,目前已经准备就绪。
七是确定并实施精准扶贫项目(授渔计划项目)。经各社区、社会组织、街道申请,科室初步筛选,评审团评议,最终确定了26个项目,目前项目资金已经到位。
八是高标准做好其他日常业务工作,总体工作比较顺利,积极主动化解矛盾,没有出现差错。
四季度工作打算
一是做好低保年审和提标工作,计划10月份完成低保年审,完成低保提标,11月份按新标准进行发放,并对之前的7、8、9月新增低保金进行补发。
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完成区社会救助中心建设,区级层面建立社会救助中心,设置办公场所,配备工作人员,完成信息平台建设并试运行,接受市民政局验收。
三是认真推进精准扶贫项目实施。规范项目日常运行管理,严格资金使用,按计划实施项目,组织人员对各项目进行督查。
四是筹划部署慈善“一日捐”工作。
五是继续做好“阳光扶贫”日常运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