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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民政局社区和社会组织科三季度工作总结暨四季度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2019-09-29 16:21      来源:区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19-01691 生成日期 2019-09-29 公开日期 2019-09-29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梁溪区民政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梁溪区民政局社区和社会组织科三季度工作总结暨四季度工作打算

  前三季度,我区紧紧围绕今年市政府下达我区民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争创亮点,扎实有效地推动社区建设、社工和社会组织等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现将前三季度工作总结和四季度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前三季度工作总结

   (一)突出模式创新,基层社区治理机制更优。

  一是推动“四联治理”模式实践。自2014年我区成功申报争创实验区以来,围绕“构建上下联接、广泛联动、平等联系、规制联建的‘四联治理’体系”的实验主题,积极探索多维度、系统化、全方位的社区治理新格局,通过自我评估、市民政局初审、省民政厅实地验收、答辩评估等程序,今年5月我区被省民政厅确认为第一批全省现代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二是推动“全科社工”服务模式试行。年初,我区在广益街道金和社区先试先行开展了“全科社工”服务模式,组织近百名社区书记、主任参观我区“全科社工”试点社区,以及赴苏州、扬州等地观摩交流学习“全科社工”服务模式。结合我区社工队伍实际,形成了《梁溪区社区治理创新“全科社工”模式试点实践报告》和《梁溪区关于全面推广“全科社工”的实践方案》。三是推动“社区减负”工作增效。我区社区事务准入制实施两年来,社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职能逐步完善;政府依法办事、社区依法治理、居民依法自治的格局基本形成。但近期我区“减负增效”不减反增、“社区准入”未准即入等问题尤为突出,困扰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台账多、信息平台多、部门牌子多、会议检查多、盖章证明多、交办任务多等“六多”问题,严重制约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发挥,我局针对社区准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形成《梁溪区社区准入制推行情况调研报告》,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按照区委主要领导要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实施方案》。四是推动社区邀约协商机制建立。我区通过出台社区协商邀约实施意见,倡导社区协商价值取向,梳理社区协商事务清单,推动邀约协商能力建设,搭建邀约协商平台载体等一系列机制创新,建立了社区事务“协商邀约制”。机制建立以来,较好解决了社区事务在协商中“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许多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烦心事”得到及时有效地化解。北大街街道凤宾家园小区通过邀约协商老新村户外加增电梯的成功案例,成为全市老新村户外加增电梯的首例。在“全国城乡社区协商现场交流会”上被中社联宣传并推广了我区邀约协商的成功做法。我区从收集到300多个案例中,挑选出41个经典案例汇编成册,供全区社区学习借鉴。同时我区还被中社联授予“全国城乡社区协商治理实验区”。五是推动社区治理实践落地生效。“院落自治”、“楼道自治”等社区微自治试点在全区推广,自推行“楼道微自治”以来,基本构建了由“社区-社区干部-楼道管委会-居民”构成的四级阶梯式管理网格。年初,我区收集整理了各街道“楼道微自治”经验做法,并选取优秀经验做法汇编成册。截至目前,我区39个“书记(主任)项目”参加市级社区治理服务创新项目评比,5个项目获示范奖、优秀奖,其中金和社区《“三阶九步”打造社区全科社工》将角逐一、二等奖,毛湾一社区《都市菜园里“耕出”脱贫路》获三等奖。六是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纵深发展。我局围绕民政民生系统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加强工作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加大线索摸排,强化打击整治,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下发《关于成立梁溪区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并制定了《梁溪区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联合组织部、区扫黑办、公安等相关部门,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开展全面深入的摸排,排查出有违纪违法行为10名社居委干部,均已清退。在民政系统内部开展层层谈话,提高政治站位,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做好社区居委会届中补选指导推进工作,推动社区居务公开常态化。七是推进村级医疗互助制度落实学习借鉴江阴等地经验做法,多次组织涉农街道与福村宝科技有限公司“一对一”对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目前将在广益街道率先落地,其他涉农街道随后推进。

   (二)突出管理创新,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更细。

  一是严格审批手续,做好社会组织登记。今年来,我局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把好登记初审关,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对前来申请登记的社会组织,我们认真审核,凡不规范、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确保登记质量,促进了全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已登记各类社会组织共计817家(含民办非企业单位696家,社会团体119家,基金会2家)。2019年新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38家,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变更31家,社会团体变更2家;民办非企业注销5家,社会团体注销1家。二是严格工作规程,做好社会组织年检。按照上级民政部门关于社会组织年检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通过QQ群、微信群,邮寄EMS专递等形式,部署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全区应参加2018年年检的社会组织736家,已参加年检的564家,其中年检合格554家,基本合格10家,年检不合格0家,参检单位合格率98.2%。对未参检的172家单位,通过电话、邮政EMS告知等方式,责令其限期完成年检,对拒不接受年检的单位,将加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名单,进一步加大督查整改力度。三是严格工作规范,做好社会组织监管。年初,我区落实市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座谈会要求,先后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通告》、《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清查出两年以上未年检社会组织114家(其中民非69家、社团45家)。

  (三)突出服务创新,社会工作提质增能更准。一是开展能力培训,助力社工提质增能。依托区社工协会,邀请社会工作及心理学领域的相关专家、学者为5个街道的社区工作者进行授课,培训人数达557人次,提升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二是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试点,规范社工服务标准化。持续推进省质监局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对民政领域骨干社工133人进行了标准化工作的培训,积极完成16个街道的32个项目的标准化台账准备和检查工作,参加省质监组织的标准化终期验收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并获得了专家一致认可。是开展公益项目服务,激发社会工作内在活力。对市区两级71个公益创投项目征集、筛选、签约。下拨市区两级第一批资金129万元,第二批资金55.53  万元,组织项目责任人的培训和项目的优化以及项目的中期评估,项目的运营及造血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四是开展社工招录工作,完善社工队伍人才结构。按照“6811”标准,社区工作人员要8人以上,社区工作人员缺额达164人,为保障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我区拟定《2019年梁溪区社区工作人员补缺工作实施方案》,计划联合人社、考试中心招录社工75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面向社区定向招录40%。相关请示也已拟定,待区政府批示。

  二、四季度工作打算:

       (一)做好常规工作,推动基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完成市、区公益创投项目、“七彩工程”项目的结项。根据市区工作要求,跟踪督查公益创投项目开展情况,建立健全考评机制,抓好公益创投项目年终结项评估。二是完成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落实发展区域品牌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完成好区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三是开展社工招录工作。联合人社、财政、市考试中心做好社区工作人员补缺招录工作,有序推进笔试、面试、考查、体检、公示、聘用等相关工作。

  (二)抓好重点工作,推动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推进村级医疗互助制度落实。全力推动村级医疗互助制度在涉农街道的落地,加大村级医疗互助制度的覆盖面,力争年底前有条件的社区覆盖率达50%以上。二是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社会组织业务信息差错率低于1%,10月底前完成社会组织抽查数不低于3%。完成“双千”行动中 75个社会组织结对75个村(居)三是推进志愿者工作健康发展。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合同区文明办、街道社区,录入志愿者服务时间,确保我区活跃志愿者人数(每年志愿服务时间24小时以上)占城镇常住人口15%以上。

   (三)突出亮点工作,推动民政工作协同发展。

  一是开展六个十佳评比活动评选“十佳社会组织”、“十佳社区”、“十佳社区工作者”、“十佳社区共建单位”、“十佳公益创投项目”“十佳邀约协商项目”,通过区级层面评比和六个十大项目的示范引领,助力我区社区治理水平整体提升。二是推进“全科社工”服务模式的建立。总结“全科社工”试点成果,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社区工作模式。以“全科社工”一本通2.0版为主要内容,组织全区“全科社工”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