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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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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发改委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1-13 13:40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0-00049 生成日期 2020-01-13 公开日期 2020-01-13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2019年,梁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等精神,对照新三定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及权力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梁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19年,梁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等精神,对照新三定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及权力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梁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梁委办发[2019]24号)和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价格主管部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锡发改法规[2019]4号)等文件,2019年度,我委行政执法主体是两个,行政权力18项,均为价格管理相关权力。本委行政权力14项,其中行政奖励1项,其他权力13项,下属事业单位梁溪区价格认证中心经授权行政权力4项,其中行政确认3项,其他权力1项。原有行政许可权已划归区行政审批局,原有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权已划归区市场监管局。

  2019年12月,根据我委工作实际,下属事业单位梁溪区价格认证中心撤销,其行政权力由我委物价管理科行使,目前在撤销公告期内,相关注销手续在办理中。

  二、严格履行物价监管职能

  2019年度,我委实施制定价格等其他类行政执法行为共计17件,其中制定教育价格1件,制定物业服务价格4件,停车场服务价格11件,委托价格成本监审1件。

  1、严格价格管理,落实减税降费。以落实市下放行政权限为工作主线,落实减税降费为抓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能力。按照《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督促转供电主体清理规范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清理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完成对区属4A级景区门票定价成本调查,实现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的转型升级。

  2、强化收费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着力遵循差别化定价的原则,以“中心区域高于其他区域、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遵循合理回报、补偿成本的原则,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停车场建设和运营,缓解行车难、停车难矛盾;加强市区农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发挥平价商店在平抑菜价、便民惠民方面的积极作用。

  3、处理平台举报,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处理“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投诉和价格咨询58件,化解了价格矛盾,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利益,减轻群众负担。针对涉及乱收费的情况,及时转交市场监督局等有关部门核查处理,以促使各行业整改和规范收费行为。

  4、规范工作程序,履责价格认证。按照《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和《江苏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开展价格鉴证工作。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进行涉案物品采价,提高认证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的同时减轻了价格认证的工作强度。全年为区公安办理涉案物品价格鉴证235件,标的额234万元;涉纪财物价格鉴证2件,标的额874万元。

  5、服务民生,组织价格听证。为切实履行好价格管理职能,我委坚持“开门定价”,涉及百姓重要的生活、消费的价格,在形成制定价格方案后,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接受度。

  6、切实维护行政权力网络运行。为积极响应部门之间信息化建设的共建共享、互联互动、开放兼容,提升法治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等的要求,我委指定专人负责网络平台的公示、录入与维护,在权力事项变动时,及时更新数据,积极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三、认真拟制本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我委根据市、区两级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江苏省三项制度的框架下,认真研究本委行政执法权力履行要求及现况,草拟了本委三项制度,递交委办公会议讨论。2019年12月19日,正式印发《梁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 (暂行)》,另两项制度仍在讨论修改中,将依照市发改委的相关要求修改确定后予以印发。

  四、有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组织体系及相关制度。成立了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队伍,开展相关工作;制定了《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印发了《诚信梁溪建设2019年工作方案》以及《2019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书》,全面部署我区信用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双公示”工作全面展开。建立了各政府部门“双公示”联络员队伍,组织联络员参加了 “双公示”工作培训,各部门上报“双公示”数据的覆盖面及时效和质量大大提高。三是信用承诺、信用审查逐步推开。各部门在政府采购、评优评先、政策支持、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领域广泛推行信用承诺和进行信用审查。四是信用修复培训逐渐起步。组织各街道对我区家列入国家失信黑名单及退出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培训,并要求其签订了信用修复承诺。五是企业信用贯标示范创建活动走向深入。继续做好企业信用管理的培育创建工作。完成了34家企业信用贯标及3家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

  五、大力推进营商环境工作

  根据市委李小敏书记“办得快、办得好、办得成、有保障”要求,加快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据《无锡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2019年无锡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价细则》及《无锡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成立梁溪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并积极拟定我区《无锡市梁溪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建立了部门协调联合推进机制,为明年落实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创建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打好基础。

  六、2020年工作打算

  一是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组织专业培训,通过参加上级部门教育培训班和召开中心案件讨论会、交流会和无锡价格认定群等形式组织学习,有针对性地学习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业务难点讨论、采价互通信息,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二是规范工作程序。根据无锡市发改委《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程序和文书格式的通知》(锡发改法规【2019】5号)文件及梁溪区物价管理行政执法实际情况,梳理修正工作流程,制定相应工作制度,规范使用统一文书,提高办案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制定出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在无锡市发改委的指导下,努力探讨制定适合发展和改革职能工作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按照已出台的公示制度,严格履行相关公示。四是组织物价管理执法人员申领江苏省行政执法证。针对原有物价检查证件随着发证单位物价局的撤销而失效的情况,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江苏省统一执法证的学习与考试,申领统一行政执法证件。五是积极参与、组织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发改工作职能,不仅要积极参与各级部门的法律宣传活动,如宪法宣传、四五普法等,也要在日常工作中适时组织好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宣传与普及工作,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用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