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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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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0 11:28      来源:区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中的统计数据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梁溪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0-8315870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梁溪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最关注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梁溪提供坚强财政支撑。

  2019年,梁溪区财政局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和开展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积极学习领会宣传新《条例》,按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推进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全年通过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平台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不含政府采购信息),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公告公示58条,法规文件及解读类信息22条、统计数据及解读信息22条,其他各类信息35条。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条例》,规范有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3件通过信函申请,1件通过网络申请,予以公开数3件。

  2019年,梁溪区财政局不断深化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组织指导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区本级政府预决算和全部46家预算单位(不含保密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均于法定时间内完成公开;落实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畅通发布渠道,确保采购项目信息在各级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同步发布,明确信息公开责任,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合法。2019年共发布政府采购信息1947条。同时,注重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回应工作,通过开展财政政策广场宣传、到企业走访、组织政策培训会议等活动,将财政惠民、强企等方面政策分发宣传到基层、到单位、到群众。

  2019年,梁溪区财政局进一步规范财政公开平台建设、夯实监督保障机制。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效率和质量,严把政治关、文字关和效率关,提升了社会公众财政知晓度。抓住数量和质量两个关键点,强化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4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

  

8001.5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梁溪区财政局认真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但仍有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新《条例》方面。对新《条例》的贯彻落实还不够到位,2020年要进一步加强对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使财政干部全面熟练掌握条例各项规定,严格按要求执行实施。在局内组织多种形式的新《条例》宣传活动,着力涵养财政干部信息公开意识、提升财政信息公开服务供给能力。

  2. 推进政务公开方面。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提升,2020年要全面梳理,加强主动公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根据新《条例》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理顺依申请公开办文流程,规范有序办理信息公开工作。

  3.强化队伍培训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制度仍需完善,要将信息公开培训工作纳入2020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结合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