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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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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梁溪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4-16 14:23      来源:区司法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0-02590 生成日期 2020-04-16 公开日期 2020-04-16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2020年梁溪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目标,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监督能力、法治信仰培育能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纠纷多元化解能力、刑事执行治理能力“五大能力”建设,为建设“魅力梁溪、创新梁溪”做出更大贡献。

  一、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1.统筹规划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布局。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无锡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20年)》,研究制定梁溪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进一步深化法治梁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加强区域法治现代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等重大课题调研。

  2.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考评活动。

  3.科学构建协同高效的法治建设组织体系。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各协调小组会议。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工作机制,推动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协调小组规范化运行、实体化运作。

  4.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督察,深入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强食品药品、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司法督察,保障群众利益,维护公平正义。

  (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5.深入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扶贫、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主动对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实施,加强执法监督、法律服务等区域协作和统筹联动。

  6.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企业开办、合同执行、破产办理等事项,开发企业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产品。聚焦民营企业发展难题,深化“法企同行”“百所帮千企”“法律体检”等活动,及时提出风险防控法律建议,为企业并购、知识产权、招标投标等提供一揽子服务。推动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制度建设。

  7.推动建立健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平台和机制,协同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专项治理,发挥破产管理人协会作用,专业化解决债务清理、预重整等问题,帮助政府清理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8.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坚决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公告》,从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发力,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9.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高效及时做好政府重大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推动党委政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分听取民意工作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履行司法行政安全生产职责,做好涉及安全生产的执法监督、法治宣传、备案审查、行政复议、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

  10.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一十百千万”行动,持续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加强律师代理案件指导监督,参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二、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行政“五大能力”

  (一)提升行政执法综合监督能力

  11.以深入实施规范行政执法“353”行动为抓手,推动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三位一体。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依法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改进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审理方式,强化对不当行政行为及违法行为的督办、纠错。

  12.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年内通过重点抽查、全面自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开展规范执法示范点培育。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完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和案卷评查标准。接入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完成基础数据的归集,实现对全区执法情况的动态评价和智能监督。

  13.做好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法治协调保障,认真抓好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加强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履行在相对集中处罚权方案制定、审核、报批等方面法制监督职责,协调建立区级执法部门与街道业务指导和案件移送协作机制。加强司法所执法监督工作研究,探索基层执法监督新模式,适时组织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整治等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探索开展执法监督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

  (二)提升法治信仰培育能力

  14.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清单、联席会议、联动事项备审督查等制度,普遍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评议。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等系列活动。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训”工程,提升重点对象普法实效。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紧扣“323”普法责任体系落实,查漏补缺、提质增效,迎接“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

  15.深化法治社会“五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人居环境整治等有机融合,多形式开展“德法涵养文明”“大运河宣传节”等实践活动。整合法治文化广场、街区等载体资源,打造法治文化景观集群。

  16.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审查复核,启动基层“援法议事”创建活动。完善基层治理规范支撑,营造守法诚信、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

  (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17.落实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疫情防控期间便民惠企十项举措。加大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针对群众关注的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细化基本法律服务事项清单。

  18.加强基层法律援助,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继续做好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法律援助,开展负面清单试点,引导激励社会力量常态化参与,力争受援人总数和常住人口每万人受援率不低于上年。探索建立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案件指派等挂钩机制,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19.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深化制度、设施、平台建设,建立集需求收集、提供产品、评价反馈、改进服务为一体的全链条管理机制。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深度融合,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群众公共法律服务的首选率、知晓率和满意率。

  (四)提升纠纷多元化解能力

  20.持续开展“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非诉讼纠纷综合化解体系建设,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职能,建立覆盖民事、商事、家事、行政等四大领域的线上线下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平台,年内区非诉平台全部建成运行。推动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领域建立调解组织。

  21.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员聘任工作,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深入推进律师调解工作,推动在知识产权、房地产等领域建立专业律师调解机构,完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五)提升刑事执行治理能力

  22.加强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将矫正法宣传工作纳入年度普法计划,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宣传月周日”、社区矫正场所“开放日”活动、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扩大社区矫正的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区社区矫正机构和各司法所要通过个人自学、座谈研讨、专题培训、学习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为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3.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配齐和优化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以15:1的配比组织社会工作者开展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开展培训、调研、外出学习参观,提升业务素质。推进区级社区矫正中心实战平台升级改造。高标准完成省厅社区矫正中心律师派驻试点任务,推动全区青少年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创新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

  24.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建设。做好社区矫正制度的清理修订工作。健全完善安置帮教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实现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助”的工作目标。培育扶持特殊人群服务专业社会组织,为特殊人群社会化介入提供实践样本。

  25.提升“后续照管”工作质效,推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与后续照管工作融合发展。推进“智慧照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典型培育。

  三、增强凝聚力执行力,促进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发展

  (一)党建引领,增强干事创业担当

  26.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队伍建设的生命线,以加强思想政治、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为先手,全面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从严执行制度、执行纪律,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精神不振、担当不力等突出问题。

  27.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分层次、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开展“忠诚核心、勇担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严防发生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28.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支部书记选配。落实发挥支部管到人头的要求,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全面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建设。

  (二)人才为本,提升干警能力素质

  29.加强队伍教育培训,按照分类分层原则,做好依法治区人才、法律服务人才、司法行政机关人员队伍教育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能力和素养。坚持“教、学、练、战”一体化,健全线上线下、分条分块有机联动的大培训机制。推行机关与基层干部双向挂职,在实训中提升队伍素质。

  30.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队伍监督管理,发挥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作用。毫不放松从严治党,加大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有针对性开展主题法纪教育,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队伍纪律严明、行为规范、作风优良。

  31.大力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文化建设,持续开展“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展现新时代司法行政干警新作为新风貌。完善典型选树培育机制,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和表彰奖励力度。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充分发挥群团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党群共建,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建设活动,调动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三)夯实基础,做强一线实战平台

  32.稳步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三年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化区司法局履职能力建设,加强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等专业力量业务保障。推进司法所建设,加强基层司法所政法专编落实工作,提升专编使用率。完善大中小型司法所运行规范,建立力量下沉长效激励机制。全面推开“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

  33.深化“智慧法务”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办公自动化应用。做好全省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平台的连接应用工作,推动现代科技在法治建设、刑罚执行、法律服务等业务中的深度应用。

  34.健全群众参与法治常态化机制,完善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执法、促进司法公正。强化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清理“空壳型”“僵尸型”社会组织,完善公益创投、购买服务等运作机制,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各方联动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