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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4-27 10:07      来源:区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0-00758 生成日期 2020-04-27 公开日期 2020-04-27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梁溪区民政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梁溪区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全区民政系统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聚焦”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区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主责主业,大力推进改革创新,难点工作实现新突破,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整体工作持续全面提升。

  (一)聚焦精准高效,提高社会救助的温暖度。一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低保标准从900元/人/月提升到960元/人/月,低保家庭人均年收入达11000元以上,全年发放低保救助金3095户4008人4100余万元,初步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机制二是全面运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直通车”。创新救助模式,推行门诊、住院救助,为450多名困难群众提供治疗费用减免救助。三是实施“授渔计划”。通过“项目化”资助,筹集160万元,实施26个精准帮扶项目,为贫困人员实现就业增收。四是牵头推进“阳光扶贫”工作。组织入户走访12063户次,发放慰问金600余万元。

  (二)聚焦优质均衡,提高为老服务的幸福度。一是加强养老机构建设过新建和改扩建的方式,新增养老床位500张。推进护理型床位建设,建成4732张床位,占比达73.01%。完成15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智慧化建设。二是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成黄巷、惠山等8家日间照料中心,上马墩、江海等4家助餐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率达80%。三是提升老年人生活保障水平。高水平完成安装智慧养老照护系统、失智失能老人适老化改造等为民办事项目。为特定老人家庭提供居家援助服务占比达13.22%。为全区35000多名老年人,发放尊老金2500余万元。

  (三)聚焦协同共治,提高基层治理的和谐度。一是推动社区治理实践创新。加强“政社互动”,总结推广“院落自治”“楼道自治”等微自治经验,健全社区邀约协商机制,19年被省民政厅确认为第一批全省现代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推行“互联网+全科社工”服务模式,在广益、迎龙桥等街道落地,逐步实现老百姓“只找一个人,能办所有事”,获江苏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成果奖。二是推进社会工作提质增能。组织近1000人次社工培训,提升社会工作者专业化水平。下拨180余万元,助推71个公益创投项目签约落地,为近6万人次特殊群体提供社工专业化服务。三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组织2018年度733家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参检合格率为98.2%,出台《关于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通告》等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四)聚焦规范标准,提高专业服务的满意度。一是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从1880元/月提高至2210元/月,全年发放孤儿养育费和物价补贴40万余元。为1380名生活困难残疾人及431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1913万余元。二是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新置LED屏和呼号系统,提高婚姻登记服务的有序性和高效性,完成结婚登记4000余对,离婚登记的2500余对。三是加大殡葬长效管理力度。积极倡导殡葬新风尚,完成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的阶段性各项任务。

  (五)聚焦党建引领,提高民政队伍专业度。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团结全体民政干部积极投身民政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班子成员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请示报告制度、“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制度,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二是从严狠抓廉政风险建设。制定《局党组议事规则》等10余项内控机制及5项尊老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资金发放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从源头上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民政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打造一流民政干部队伍。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我谈民政初心”“我听老党员讲课”等活动,全力打造“团结、创新、务实、廉洁、快乐”的民政干部队伍。

   二、切实抓好2020年民政重点工作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启之年。大战大考之年必须行非常之举、施超常之策。全区民政系统要适应新形势、紧跟新节奏、抢抓新机遇、对标新要求,进一步找准民政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再出发的新姿态促进民政高质量发展新跨越。

  (一)提标准、兜底线,建设高质量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通过“智慧梁溪”平台运行社会救助系统,推动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力量整合、信息共享、规范高效。加大对困难群众的保障救助力度。持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低保标准达每人每月1000元以上,特困供养标准达每人每月1500元以上,困难群众精准救助率达100%。加大医疗救助“直通车”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医疗救助等制度有效衔接,持续细化救助减免标准,拓宽救助内容,不断提升“救急难”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深入推进“授渔计划”。继续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规范项目运行管理机制,扶持不少于16个项目,帮助困难群众就近就业、辅助增收。

  (二)深改革、优服务,建设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床位建设。围绕到2020年养老床位达10400张的目标任务,新增养老床位1600张以上,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5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比确保达70%以上。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优化提升养老机构设施建设水平及服务标准,增加优质养老服务供给,推进养老机构智慧化建设,落实养老机构安全责任,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日间照料中心及助餐中心建设,每街道至少建成1家街道级日间照料中心及区域性助餐、配餐中心,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成率达80%以上,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化占比70%以上。切实保障老年人福利。为特定老人家庭提供居家援助服务占比达15%以上。

  (三)重治理、固基础,建设高质量社区治理体系。推进社区治理多元化。推动社区邀约协商实践,总结、推广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培养协商精神。全面推进“互联网+全科社工”服务模式落地,通过定期开展区级、街道级“全科社工”培训,业务技能大比武等形式,全面提高全科社工业务能力,至2020年底,每个社区拥有4名以上合格的“全科社工”。继续推进社区减负工作。依据2019年对社区基本情况的调研,修改完善两份清单,并对超出清单事务实行严格准入,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通过构建“星级+薪级”的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及基层工作岗位等级晋升机制,推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推进市公益创投及“七彩工程”项目落地,为特殊群体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探索“时间银行”服务模式的建立。搭建辖区志愿者公益积分平台,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付出、积累、回报”机制,与慈善超市联手,吸引更多人从事志愿者活动、公益事业。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严格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四)优服务、强保障,建设高质量社会服务体系。加大殡葬长效管理力度。倡导移风易俗,加大殡葬长效整治区域管控力度,禁止私埋乱葬,加强清明节群众文明祭扫工作管理,不断增强殡葬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基本丧葬需求。健全困境儿童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机制。切实履行好困境未成年人的强制报告、临时监护、评估帮扶和关爱保护等工作。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确保发放覆盖率100%。加强婚姻和收养登记管理。坚持依法登记,热情服务,提高婚姻登记规范化水平,确保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100%。范地名管理和服务。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按省、市要求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继续做好不规范地名排查整治和地名补录完善工作。积极开展界线巡查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创建。

  (五)压责任、强担当,抓好民政部门自身建设。要以全面从严治党做出的重大部署为统领,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和业务能力建设。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一岗双责”“两个责任”,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面对重大原则问题,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面对民生发展深层次矛盾问题,迎难而上、攻坚克难;面对各种新“四风”问题,敢于较真、敢抓敢管。持之以恒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排查民政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落实资金监管责任,加强民政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

  (六)守底线、建机制,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安全稳定底线是民政事业的“生命线”,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灵魂。我们要树立新型民政安全观,努力做到服务机构安全、服务对象安全。一要强化安全生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将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养老机构等重点服务机构制定详细的排查细则和整改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排查到位、预防到位、整改到位、监管到位。二要健全工作机制。目前,信访稳定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隐患较多,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困难群体诉求,低保对象的安稳,养老机构的安全。要聚焦重点群体,充分依托全要素网格化管理和“阳光扶贫”等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矛盾问题化解行动,一旦出现问题,及时上报,上下通气,把问题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安定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