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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2020年度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条件、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

发布时间:2020-05-29 13:42      来源:区教育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0-02847 生成日期 2020-05-29 公开日期 2020-05-29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链接 —  — 政策咨询
内容概述 梁溪区2020年度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条件、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

  一、入学办法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锡接受义务教育,坚持“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梁溪区小学招生在放暑假前进行,各小学在报名前10天发布招生公告,载明施教区范围、报名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等。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监护人,按施教区小学公布的报名时间到学校报名。

  二、入学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取得《江苏省居住证》一年以上,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可根据学校招生公告中明确的施教区范围向相应的公办学校申请入学,由相关学校和区教育行政部门视情安排。对持有效期内《无锡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其随带子女按照无锡市户籍居民子女入学条件入学。

  非起始年级适龄儿童申请进入公办学校就读,需向居住地公办学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梁溪区户籍和房产证明,由学校根据学额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

  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按民办学校的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三、证件要求

  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年及以上的《江苏省居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无锡连续缴纳满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的凭证;

  5.一年及以上房屋租赁证明,或本施教区内的房屋产权证;

  四、办理方式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公办学校申请入学。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