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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无锡市梁溪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08 13:43      来源:区教育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0-01278 生成日期 2020-06-08 公开日期 2020-06-08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2020年无锡市梁溪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幼儿园(含民办):

  为规范有序做好今年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无锡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锡教发〔2020〕38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和规范管理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当前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地方负责、教育主管、方便就近的原则,以公办园和提供普惠服务的民办园为主,多渠道接纳,做到规范招生、规范收费、规范管理,确保适龄幼儿的入园率,充分满足群众需求,提高群众对学前教育满意度。

  二、报名条件

  1. 幼儿入园年龄为:大班五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四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小班三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各幼儿园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幼儿入园。

  2. 适龄幼儿家庭应具有服务区内户籍(含父母持有效期内无锡市区居住证),适龄幼儿户籍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相同,其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且在当年6月1日前在服务区具有一年及以上正式户籍和房屋产权证,并实际居住满一年。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幼儿,持有相关证明,按正常入园办理:

  (1)适龄幼儿随父母一方在服务区常住,父母中另一方为非服务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在外地工作的;

  (2)父母离异,适龄幼儿随监护人在服务区常住的;

  (3)适龄幼儿为孤儿,随监护人在服务区常住的;

  (4)父母双方均为非服务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支援边疆建设,适龄幼儿为服务区单立户籍,或投靠亲属在服务区常住的;

  (5)监护人确无自有房产,适龄幼儿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

  (6)因棚户区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房屋征收的被征收户子女,且征收补偿协议书在三年内的。

  3. 入园矛盾突出的幼儿园服务区内,一户地址三年内只享有一次对口入园机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三、报名办法

  1. 幼儿园招生于6月中旬进行,报名时间不早于6月15日,各幼儿园在6月 11日左右发布招生公告,载明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方式、应交验证件。监护人应在幼儿园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现场核对信息,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时出具户口簿(含无锡市居住证)、房屋产权证、幼儿出生证、幼儿保健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具体方式:

  (1)关注“微信公众号—梁溪教育”,查看招生报名的相关要求。

  (2)扫描幼儿园招生公告上的二维码,扫码报名,填报幼儿报名信息。

  2. 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和公正,当符合入园条件的户籍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该园招生计划时,招生录取按以下先后顺序进行:

  (1)报名条件所述,符合正常入园办理的户籍适龄幼儿。

  (2)适龄幼儿随父母双方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其父母另有房产的。

  关于户籍适龄幼儿父母一方在外地工作的,需提供外地的户籍证明、户籍地的就业证明和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上述(1)~(2)顺序位幼儿录取过程中,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该园学位余额数时,则先按适龄幼儿的落户时间先后,再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确定录取幼儿,满额为止。未能被本服务区内幼儿园录取的幼儿,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不接受统筹的,自行安排。

  3. 父母持有《江苏省居住证》的幼儿,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身份证、就业证明、社保证明、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儿童保健手册、江苏省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向所在地幼儿园申请入园,由相关幼儿园视情安排。

  就业证明指: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社保证明是指: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在我市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半年以上。

  四、招生管理和相关要求                                                                                                       

  1. 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保障各类幼儿教育活动正常开展。要严格控制班额,大班不超过4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小班不超过30人,确保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面积和绿化面积符合相关要求。

  2. 各幼儿园全面推进实施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就近安排适龄幼儿入园。要充分挖掘潜力,努力安排外来人员随带幼儿入园。

  3. 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都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

  4. 坚持规范收费,严格执行我市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的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 认真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政府资助政策,切实解决其入园的实际问题。

  6. 严格执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年检等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凡未登记注册、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的幼儿园一律禁止招生并严肃查处。

  7. 幼儿园招生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各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要积极优化工作服务,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细致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