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关于直达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支出实施动态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8 14:50 来源:财政局管理员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26/2020-00170 | 生成日期 | 2020-07-23 | 公开日期 | 2020-07-28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财政局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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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关于直达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支出实施动态监管的通知 | ||||
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 决策部署,确保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以下简 称直达资金)尽快落地见效,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 任务,按照财政部《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 管理办法》(财预〔2020〕56号)、《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 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财政部关于加强直 达资金常态化监督的通知》(财监〔2020〕13号)等要求,经 商江苏省财政厅,现将直达资金中用于建设项目的支出纳入 “财政部江苏监管局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动态监管系统” (以下简称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监管,有关事项和要求如 下。
一、 纳入动态监管的直达资金范围
本通知所称直达资金中用于建设项目的支出,包括以下两 类直达资金:
1.2020年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管理的新增政府一般债 务额度资金(全省17亿元)。
2. 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 资金(全省236亿元)。
二、 在线填报的信息和佐证资料
各市县区财政局、项目单位等各类用户通过外网登录动态 监管系统,在 线填报直达资金分解下达、管理使用情况等信息数据。
1.市县区以及基层财政部门按月将直达资金分解下达、支 付(拨付)数据填入动态监管系统,并上传有关佐证资料。
2.各项目单位通过动态监管系统按月将直达资金到账、管 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进度、完成投资等相关数据信息填入动态 监管系统,并上传有关佐证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市县区财政局
各市县区财政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科学合理分配直达资金,并及时分解下达,加强直达资金流向 跟踪监控,切实做好本辖区直达资金动态监管工作。
1.明确各处室(科、股)及岗位人员工作分工,按要求在 线及时如实填报直达资金分解、下达数据信息。原则上由预算 处(科、股)牵头,及时向各业务处室(科、股)下达、传递 预算指标等数据信息,并督促其及时在线填报;各业务处室(科、股)要按要求及时在线填报本处室(科、股)管理的直 达资金分解、下达数据信息,上传有关佐证资料。
2.按照编码规则为辖区内各同级项目单位在动态监管系 统中设置用户名、登录初始密码,并及时发放给项目单位,并督促其及时填报数据。同时通知各项目单位有关财务负责人和 经办人加入我局“中央对江苏转移支付-2” QQ工作群(群号: 485923890 ),方便工作联系和业务、系统操作咨询和在线答疑。
(二)各项目单位
各项目单位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努力提高资金绩效, 按规定要求做好在线填报工作。
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工作的要求,我局将根据在线填报情况及人工巡检发现的问题线索等开展现 场监管,将常态化监督落实落细,确保直达资金迅速见效。各 地在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管过程中有好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 局反映。我局将向财政部动态上报直达资金监管报告,同时抄送省财政厅。
联系人:刘乾坤 025-51816239 18936000139 杨红星 025-51816209 18936000109
财政部江苏监管局
2020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