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5 15:10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20-02158 | 生成日期 | 2020-09-15 | 公开日期 | 2020-09-15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梁溪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链接 | 政策咨询 | ||
内容概述 | 区工信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经发局: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创新〔2020〕402号)转发你们,请根据《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苏工信创新〔2020〕258号)指导企业做好具体申报工作。为切实做好今年申报工作 |
各市(县)区工信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经发局: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创新〔2020〕402号)转发你们,请根据《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苏工信创新〔2020〕258号)指导企业做好具体申报工作。为切实做好今年申报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突出重点
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旨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点突出我市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的主要领域和优势产业,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
二、严格程序
按照“企业自评、初审筛选、复审把关、择优推荐”的程序,企业对照《指南》中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在线填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企业端网址http://221.181.145.5:8090/cjpt,推荐使用360极速浏览器),经系统评判符合基本条件且评分65分及以上的,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各市(县)区工信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经发局依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评办法》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评价数据表”中各项数值的准确性以及佐证材料的一致性进行核实,经初审筛选后汇总报送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信用和税务部门对申报企业公共信用状况及涉税违法情况进行核查,并组织第三方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对于通过核查和评审的企业由我局汇总后推荐上报。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各市(县)区工信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要切实承担起工作责任,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和实务培训,帮助相关企业准确掌握和理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条件、认定标准、评价体系和有关指标内涵,正确使用“管理系统”。
(二)企业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管理系统”填报的数据及佐证材料对应一致。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的数据材料不一致的将不予推荐。
(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请各市(县)区工信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经发局汇总后于9月23日前报送我局。
(四)《申报材料格式》《“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等材料可在省工信厅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下载,网址http://gxt.jiangs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