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改革委对“滨河雅园”等小区完成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
发布时间:2020-09-29 11:24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20-02283 | 生成日期 | 2020-09-29 | 公开日期 | 2020-09-29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改革委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近期,区发改委物价管理科根据《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融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关于“滨河滨河雅园”、大塘臻园A区、大塘臻园B区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进行备案。“滨河滨河雅园”、大塘臻园A区、大塘臻园B区住宅区按七级物业服务标准,经合同约定后,按建筑面积2. |
近期,区发改委物价管理科根据《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融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关于“滨河雅园”、大塘臻园A区、大塘臻园B区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进行备案。“滨河雅园”、大塘臻园A区、大塘臻园B区住宅区按七级物业服务标准,经合同约定后,按建筑面积2.50元/月/平方米收取公共物业服务费;非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按投标书标明的标准;特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委托者协商确定。住宅电梯运行使用费、公共能耗费实行按实收取,合理分摊,单独建账,定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