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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梁溪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百日攻坚”行动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9 16:05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0-02538 生成日期 2020-10-09 公开日期 2020-10-09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2020年梁溪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通知

各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推动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构建天蓝、地绿、水清新梁溪,结合我区实际,同时按照无锡市《促进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提升方案》(锡政办[2020]34号)文件、《关于执行无锡市秋冬季建筑工地扬尘严控“十条规矩”的通知》(锡建质安(2020)44号)、《无锡市梁溪区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梁污防攻坚办〔2020〕42 号文对于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要求,开展全区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一、实施时间

  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在建工地扬尘防治“6 个100%”“五个必须”集中开展梁溪区范围内在建工地扬尘治理,通过压实责任、精准施治、合力攻坚,有效降低工地扬尘对大气空气质量带来的不良影响,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召开的污染防治百日攻坚动员会,凝心聚力,冲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治理标准

  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水平提升标准中对扬尘防治、工地围挡、喷淋设置、临时道路及场地硬化、裸土及物料覆盖、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渣土车运输管理要求,做到如下标准:

  1、所有建筑工地必须设置合格的密闭围挡。

  2、所有建筑工地内部道路和操作场地一律采取硬化措施。

  3、所有建筑工地场内裸土必须100%采用合格防尘网覆盖。

  4、所有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必须使用经城管部门许可的渣土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线路进行密闭运输。

  5、所有建筑工地大门及50米范围内道路必须设置专人清扫 保洁,进出车辆100%冲洗,确保净车出场。

  6、所有建筑工地(含市政)必须采取高标准清洁降尘措施,作业期间除雨雪天气外,喷淋降尘设施必须持续保持开启。

  7、所有建筑工地场内使用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张贴环保部门核发的环保标识。

  8、施工单位必须签订《油品使用承诺书》,采用符合“国六” 标准的清洁燃油。

  9、所有建筑工地内洗刨、拆除等易起尘施工工序必须进行湿法作业。

  10、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必须安装扬尘在线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对接。

  四、整治措施

  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将扬尘治理和精细化标准化工地考评工作相结合,采取智慧工地在线监管系统屏前检查和工地现场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巡查方式,对扬尘治理重点工地加大检查频次,并根据基础施工作业特点分日、夜两班,由工地管理“阵地岗”对基础施工阶段的项目进行日常巡查,由工地管理“飞行岗”(附件)对国控点周边工地进行无人机飞检。在本次行动中还会采取且不仅限于以下方式:一是严查各参建单位扬尘治理经费投入计划和落实情况是否到位;二是采用航拍全景图严查工地裸土覆盖率,除动土范围外的裸土应100%覆盖,以达到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的目的;三是严查工地冲洗、喷淋用水量,依据水量判断是否做到喷淋降尘设施持续保持开启,冲洗是否到位。

  在本次百日攻坚行动中将实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红黑榜”公示公告制度,每周根据检查情况上报市局并公布当期全区建筑工地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攻坚红黑榜,对红榜上榜项目予以通报表扬,纳入管理“绿色通道”,并对连续两次红榜上榜项目给予信用激励;对黑榜上榜通报两次及以上的项目实施最高限额行政处罚和相应信用惩戒。房地产开发项目黑榜上榜通报两次及以上的,除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外,基础施工阶段的项目在达到单体预销售结点后,予以初审延缓(延缓时间自该项目首次黑榜通报时间起至该项目首次红榜通报日计算),收尾市政绿化施工阶段的项目,在达到竣工备案条件且申报竣备后予以延缓。(延缓时间同上)

  在此次行动中鼓励建筑企业开拓思路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式等多种形式来改善工艺水平、提高扬尘治理效果,对此类项目和企业将通报表扬并给予信用激励。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扬尘整治责任。严格落实施工、建设、监理单位扬尘整治责任,对已挂牌获得土地的项目提前送达建设事前告知书,提前纳入服务范围,确保各项控尘措施落实到位。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市政工程等项目,应当工地好扬尘扬尘治理的排头兵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对于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区住建局与属地街道建设局开展联合整治,其他各类不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小型建筑工地和征收拆房工地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街道严格落实扬尘监管职责,切实把扬尘治理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各建设工程项目部参建单位在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应每日在重点项目群上传当日实时的扬尘治理措施图片,并至少每周上传两次覆盖全项目的俯视图(可用无人机拍摄或在工地制高点拍摄),便于参建各方和监督部门全方位了解区域范围内的扬尘治理状况。攻坚战期间应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全面的自查,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最大限度减轻梁溪区范围内在建工地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每日对施工内容进行梳理,查找当日存在的扬尘污染重点环节,及时发现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并有针对性采取抑尘措施。

  (三)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各监理单位制定扬尘治理“百日攻坚”监理实施细则,尤其重点针对市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黄巷、曹张)附近施工现场,要逐一对照PM2.5、PM10等监测指标,“百日攻坚”期间要严格落实空气质量监测值班制度、环境异常情况应急排查制度,建立健全空气质量数据和污染源排查台账,详细记录监测数据和排查治理的情况,利用好雾炮机、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围挡及塔吊喷淋系统等抑尘设备做好防治措施,并做好使用登记记录,监理单位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将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

 

  无锡市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