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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物资供应和服务保障企业扶持政策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11-03 09:37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0-02676 生成日期 2020-11-03 公开日期 2020-11-03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梁溪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根据《中共梁溪区委梁溪区人民政府印发〈梁溪区关于应对疫情加大支持和服务企业力度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梁委发〔2020〕19号)精神,特制定该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1、扶持资金的申报对象系无锡市梁溪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型企业;

 

根据《中共梁溪区委梁溪区人民政府印发〈梁溪区关于应对疫情加大支持和服务企业力度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梁委发〔2020〕19号)精神,特制定该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1、扶持资金的申报对象系无锡市梁溪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型企业;

2、在疫情防控期间,经区相关部门认定并服从政府统一调配生产、转产、扩产的防疫物资保障和紧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企业;

3、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前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申报当月《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信用等级达B-以上。

二、申报标准

1、申报期限为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3月26日止(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二级响应期间);

2、对生产防疫产品和紧缺生活必需品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实际销售额(不含税)5%,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梁溪区疫情期间物资供应和服务保障企业扶持政策申报表》。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当月《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

(3)企业在疫情期间生产的防疫物资相关销售发票复印件、发票销售汇总清单;

(4)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四、其他

1、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弄虚作假获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申报企业须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相关材料电子文本于9月25日(星期五)前送达。

五、联系方式

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科(梁溪区永丰路1号830室)

联系人:徐卫东,电话:85015381。

附件:1、梁溪区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扶持政策申报表

2、梁溪区防疫物资供应发票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