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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23 13:50      来源: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0-03055 生成日期 2020-04-28 公开日期 2020-11-23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梁溪区文体旅游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梁溪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梁溪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无锡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和《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结合辖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和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开展宣教活动,普及项目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各级各类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责任主体的“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促进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认真组织安全检查、专项督查和长效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各类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违法经营行为,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工作措施

  建立两库两制。建立安全生产高危场所名录库、建立安全生产高危场所问题库、建立安全培训机制、建立安全检查督查机制。做到监管无死角,隐患问题清晰,安全培训到位,监督检查经常。

  (一)建立安全生产高危场所名录库

  根据市体育市场稽查支队提供的梁溪区辖区内各具有“高危体育场所经营许可证”的游泳经营场所名单,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体育科掌握情况的同时将其按属地街道、社区分解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化管理模式。切实做到上下联动的同时,有效压实属地街道社区的责任,做到安全生产齐抓共管。(详见附表一)

  (二)建立安全生产高危场所问题库

  组织区街两级文体部门对全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全覆盖的各类检查,必要时联合市体育市场稽查支队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及时指出并明确整改时限,同时建立安全生产问题库。(详见附表二)

  (三)建立安全培训机制

  会同市体育市场稽查支队、公安、卫计委等部门召开全区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开展管理人员及救生员培训。压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通过现场发放《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和“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国家标准等相关资料,要求各经营单位负责人对照相关文件要求的标准进行自查,发现有不规范或人员配备不到位的,及时整改落实,杜绝安全隐患。

  召集各街道文体站负责人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生产会议,对年度我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布置和落实。

  (四)建立安全检查督查机制

  平时根据工作要求或不定期联合市体育市场稽查支队、公安、消防、卫健委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联合执法大检查,切实提高经营者、从业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岗位行为责任,进一步规范游泳场所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夏季高温季节、国庆、元旦等大型节假日期间,对全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抽查工作。

 

  附件:1、梁溪区高危体育场所游泳场馆名录库

  2、梁溪区高危体育场所游泳场馆安全检查问题库

 

  无锡市梁溪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