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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发布时间:2021-01-26 13:55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1-00185 生成日期 2021-01-26 公开日期 2021-01-26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诚信梁溪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诚信梁溪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优化、社会治理创新等重点,紧扣服务应用,抓好信用监管,筑牢基础支撑,高标准打造“知信、用信、守信”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强富美高”新梁溪建设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二)发展目标

  到 2022 年,公共信用服务实现数字化和智能化,全面融入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各领域,基本实现人人都有信用分,信用服务市场逐步发展壮大。重点领域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在市场准入、企业投资、政务服务、招标投标等领域信用承诺实现全覆盖;分级分类监管、线上线下监管基本实现常态化,联合奖惩机制有效运行。知信、用信、守信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有力支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应用赋能行动,增强社会信用感知度

  1.信用信息公开透明。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100%公开公示。优化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合法合规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开放服务,不断扩大共享效能。依法依规公布诚实守信主体,加强对生态环境、劳动保障、安全生产、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医疗卫生、工程建设、互联网信息服务、税务、金融、司法等领域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主体的公开力度。强化政务信用信息公开,有效利用“信用无锡”网站、微平台等拓宽政务信用信息传播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和约束力。

  2.信用服务转型升级。深化信用服务方式改革,推进电子证照数字认证体系的应用,实现相同的信用信息“一次采集”“多网通用”,减少企业多头、反复提供信用信息的负担,更加便利群众办事创业。推进自我服务模式,利用市级信用信息自愿注册通道,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展示资质、资格、荣誉等各类有效的信用信息,解决信用信息不对称问题,让社会更加全面、及时地获取信用信息。

  3.信用承诺有序落地。按照“放管服”改革新要求,规范各类信用承诺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在市场准入、企业投资、政务服务、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全面推开审批替代型、自主公示型、行业自律型、信用修复型承诺,逐步扩大信用承诺覆盖面和样板量,到 2022年,信用承诺数量超过市场主体数量的 50%。推进建立申请主体信用承诺档案,信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履约情况纳入主体信用记录。

  4.信用应用精准高效。推进“互联网+信用”建设,2020   年按照市统一部署,同步建立公共信用查询、信用评价、信用修复的自助式与智能化,实现“网上办”。拓展社会法人公共信用查询和信用评价的应用领域,在财政资金、政策扶持、评优评先等行政管理中“逢办必用”。有序推动个人信用查询在评优评先、资格审核、市场准入、融资贷款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鼓励各部门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和市场监管重点难点,大力探索公共信用评价与行业信用评价的融合应用,合理引导信用报告的市场化应用。

  (二)开展监管创新行动,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5.信用监管协同共治。积极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提高监管能力和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信用“三维监管”全流程联动和落地落实。加强事前信用承诺履约监管,对不履约或者违背承诺、虚假承诺的主体,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加强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分级分类监管的基础依据,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率。加强事后联合奖惩措施精准应用,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认定机制,对诚实守信的主体,给予办事便利、政策激励等服务,实现“处处守信、事事方便”;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等违法失信行为主体,及时查处、及时认定、及时公布、及时惩戒,重点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道路交通、产品质量、医疗卫生、教育科研、劳动保障、工程建设、依法纳税、金融信贷、社会保险、养老服务、商贸流通、公共管理等领域,严格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6.线上线下联动监管。逐步推进信用监管与“互联网+监管”的融合,科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和联合监管。充分运用企业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结合投诉举报、大数据分析、舆情监测等信息,对企业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经营活动等情况实行线上动态监测和远程核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加强对“黑名单”主体和重点关注名单的线下监管力度,形成线上线下互相融合的监管模式。

  7.公职人员信用监督。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加快将公职人员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个人信用档案,逐步形成“一档多用”信息互融共享机制。在公职人员招录招聘过程中推行信用档案查询,在评优评先、代表委员推荐选举等管理中认真落实信用查询,在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中积极开展信用信息应用。加强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信用监督,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公职人员实行“零容忍”,禁止参加评优评先,构筑拒腐防变、廉洁用权的“信用网”。

  8.政务失信源头治理。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领域重点整治,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政务服务、金融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统计等领域,严格落实政务信用承诺。落实无锡市党政机关被执行人未结案件通报机制与约谈机制,对党政机关失信被执行人在政治生态监测评价中实施信用“一票”否决制,保证 2020 年党政机关无失信被执行人。

  (三)开展示范试点行动,打造信用创新亮点

  9.探索信用惠民场景应用。一是探索“信易贷”项目。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引导经济金融资源向诚信企业倾斜。二是探索“信易批”项目。对守信主体、诚信企业实施“容缺受理”制度,提供上门办理、预约办理、延时服务、帮办代办、证照寄送等服务举措等。

  10.开展园区市场的“信用+”试点。按照突出应用、社会共建的原则,围绕“园区为载体、平台为支撑、应用为核心、政策为助力”的四位一体化,在有条件的园区,探索园区信用建设,推进“信用+园区”试点,为园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助力,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实践经验。

  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因地制宜开展“信用+”试点示范,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完成无锡盛阳食品城 “信用+联盟+合作”试点工作,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制定信用评价标准,推进“信用+联盟+合作”社会信用体系的应用,成立市场诚信联盟,全面推行商务诚信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构建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最后总结形成可复制的样板与模式,在全区推广。

  (四)开展生态优化行动,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11.建立容错保护机制。健全失信行为的纠错容错机制,落实信用修复渠道,丰富信用修复方式,鼓励失信主体在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的帮助下,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减少失信损失。落实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失信主体通过社会公益服务、慈善捐助等方式增信。2020 年,120 家失信主体参加信用修复培训;2022 年,力争有信用修复需求的失信行为主体信用修复培训覆盖率达 50%以上。

  12.建设城市信用文化。加大对诚信缺失突出、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行业或领域专项治理力度,树立行业诚信风尚。开展诚信进校园奠道德基石、进社区建文明家园、进企业促核心竞争力、进市场优发展环境等“四进”活动,吹奏诚实守信的文明新风号,让诚信价值观牢筑心底。开展青少年、企业家、重点职业群体的诚信教育,举办诚信建设专场联合活动,助力城市社会和谐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街道、各部门建立与职能地位相适应的信用建设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按照决策部署,形成重点工作项目化推进机制。在真解决问题、解决真问题上下功夫,主动定期研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严格监督考核。对重点工作和重点事项加强跟踪落实,完善工作督导评估机制。对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与应用以及联合奖惩制度建设等,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推进情况、评估情况、督查情况等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