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城乡建设局2021年2月份主要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2-05 16:40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21-00296 | 生成日期 | 2021-02-05 | 公开日期 | 2021-02-05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2021年2月份主要工作计划 |
1、重点抓好文明城市建设整改提升工作,积极协调落实我局牵头的文明城市建设基础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
2、跟踪2020年区级为民办实事道路建设进度;做好道路移交的牵头验收工作。
3、做好施工许可证审批、工改系统审批、建筑工程档案预验收。
4、跟进老旧小区改造初步设计方案论证评审;推进国企物业公司进驻老旧小区工作。
5、做好我区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区级审核200件;做好安置房审核550套(含定销商品房);做好我区92-101批次2680户经适房家庭分类保障确认统计、上报等工作。
6、做好房地产市场日常监管工作;配合市局做好商品房预售审核、商品房备案审批等工作;做好租赁备案工作,并对租赁备案已下放的街道开展日常指导。
7、重点做好直管公房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灾害防范工作。
8、开展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对春节后申请复工的项目进行复工检查;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常态化检查。
9、做好工程质量日常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加强绿色建筑监管,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
10、做好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治理有关数据、信息的统计汇总与上报;做好冬春季节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有关工作。
11、受理各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业务;对消防监督管理平台进行初步验收。
12、配合市人防做好人防工程质监、执法等相关工作;监督做好辖区内人防工程标注、标识及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工作,做好结建人防地下室审批技术审核工作;做好区域内人防车位统计及固定警报器和多媒体警报器安全巡查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