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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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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现代产业政策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2-08 13:44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1-00304 生成日期 2021-02-08 公开日期 2021-02-08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一是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包括2条政策,分别是支持企业升级改造、支持引进重大项目。 支持企业升级改造 鼓励发展精密机械、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汽车零部件等产业,对于获得省、市级“支持企业升级改造”扶持资金的项目,上级奖励金额低于7%的,由区级补足7%。 支持引进重大项目 对新引进都市型工业企业,连续 3 年亩均社会贡献产出80万元以上、租赁厂房每千平方米社会贡献产出80万元以上的

一是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包括2条政策,分别是支持企业升级改造、支持引进重大项目。

支持企业升级改造

鼓励发展精密机械、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汽车零部件等产业,对于获得省、市级“支持企业升级改造”扶持资金的项目,上级奖励金额低于7%的,由区级补足7%。

支持引进重大项目

对新引进都市型工业企业,连续 3 年亩均社会贡献产出80万元以上、租赁厂房每千平方米社会贡献产出80万元以上的,3 年内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二是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包括1条政策,是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载体。

支持技术研发机构建设

对新获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最高15万、10万、5万元补贴;通过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复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万、5万元奖励。

 

三是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包括5条政策,分别是支持企业做大规模、支持 “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支持首台(套)重大装备应用、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支持质量、品牌、标准化建设。

支持企业做大规模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新增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含)且增幅达到20%以上(含)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对当年首次入库且当年度社会贡献额实现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企业、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视其属地社会贡献程度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支持 “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对列为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20万元奖励。对评为省、市“专精特新”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万、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省星级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项目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30万、20万元的奖励。

支持首台(套)重大装备应用

鼓励企业加强具备世界领先技术的首台(套)重大装备的开发应用,对通过省级及以上“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的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对成功并购市内外企业(含重点研发机构),按照并购方对目标企业的实际现金购买价格、承担债务金额或者目标企业净资产作价入股金额超1000万元,且合并后将总部经营、社会贡献留在我区并有明显成效的企业,给予2%的并购补贴,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支持质量、品牌、标准化建设

对初次获得江苏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的单位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四是支持绿色集约发展。包括2条政策,分别是支持节能降耗改造、提升产出规模和资源集约利用。

支持节能降耗改造

对通过市级以上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循环经济项目和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对年节能量达到100吨标准煤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 按每吨标准煤500元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提升产出规模和资源集约利用

鼓励空间换地。对通过规划调整提高容积率,实施“零增地”技改项目的,按新增面积100元/平方米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提高土地利用率。对社会资本投资新建占地面积超过10亩且容积率超过 2.0 的都市型工业载体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五是支持发展智能制造。包括2条政策,是支持智能化技术改造、支持企业示范引领。

支持智能化技术改造 

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对于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经备案(或核准)的技改项目,新增技术和设备投资额达到 500 万元以上(含)的项目竣工后,按照其技术和设备的实际投资额的5% 给予最高 200万元奖励。跨年度项目允许隔年申报,原则上不超过 2 年。对审定设备投资按照3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上, 并经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专家组评价为优秀、良好的智能化投资 项目,实施完成后分别按设备投资实际入库额的7%、6%、5%以内给 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同一项目就高不重复奖励。

推进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对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 技术集成应用于企业研发、生产、管理等过程,实现智能制造或智能 管理且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竣工并产生实际效益后,按项 目设备、技术和软件服务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其 中智能化技术设备占比达到50%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技术设 备投资的8%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完善支撑体系。对新增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以上上云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示范引领

支持智能示范项目。对新增国家级、省级、市级智能 化示范工厂(车间)的智能制造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50万、10 万奖励。

支持“两化融合”。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 “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及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生产性服务业重 点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万、20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对当 年获得国家、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最高 30万、20万元奖励。对当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 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当年获省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示范、 试点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最高20万、10万元奖励。

对验收通过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企业,按软件投入额(不 含税)的20%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六是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包括1条政策,是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

对通过系统集成四级和三级资质认证和信息系统安全 等级保护二级和三级资质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万、3万元奖励。 对通过CMMI3级国际资质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对通过 信息系统服务标准ITSS运维成熟度四级运维评估的企业给予最高3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市级及以上物联网、集成电路、软件和云计算 等产业扶持资金的项目,给予10%的奖励,最高50万元。

对首次被评为国家、省、市物联网示范应用项目荣誉 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万、20万、10万元的奖励。

对首次入选国家、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及首次 获得国家、省优秀软件产品奖、市优秀软件产品“飞凤奖”的企业, 分别给予最高30万、20万、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