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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名街道党工委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 “四责联动”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3-04 08:59      来源:无锡市梁溪区扬名街道办事处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1-00440 生成日期 2021-03-04 公开日期 2021-03-04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扬名街道党工委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四责联动”机制,落实《中共梁溪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四责联动”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推进扬名街道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联动”机制,落实《中共梁溪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联动”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推进扬名街道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和有关规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打造管党治党合力运行的责任落实机制,做实“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尽职免责”工作闭环,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体系,以“四责联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作为,营造扬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总体要求

  “四责”是一个有机整体,其中党委主体责任是“纲”,纪委监督责任是保证,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是关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是基础,“四责联动”、合力运行,形成“党委挂帅出征、纪委监督推动、党委书记牵头引领、班子成员齐心协力、各级党组织上下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

  党委切实担起“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各社区党委(党总支)应将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将全面从严治党融入本街道、本单位中心工作总体布局,严明党的纪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支持上级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责任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加强对其他三个责任履行的全面领导和组织。

  纪委坚决落实“监督责任”。街道纪工委、社区纪委(纪检组)应将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以“忠诚、干净、担当”履行好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纪律监督。街道纪工委要加强对社区党委(党总支)主体责任、社区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追责问责,执纪审查,推动其他三个责任落实到位。社区纪委(纪检组)要不定期监督辖区作风纪律建设情况,充分履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党委书记坚定履行“第一责任”。街道党工委、各社区党委(党总支)书记应将第一责任紧紧抓在手上,管班子、带队伍、作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纪委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行引领、支持和督促,及时把责任传导到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

  班子成员全面强化“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应将“一岗双责”扎实落在行动上,提高管党治党政治意识,主动承担和严格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管业务又抓队伍,注重日常督促监管,加强干部提醒教育,落实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并自觉接受监督,以抓业务、抓队伍同部署、同落实,推动业务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融合、协同发展。

  三、具体实施

  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突出责任横向协作和压力纵向传导,打造责任运行闭环,使知责明责更清晰、履责尽责更到位、考责问责更有力、尽职免责更安心,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齐抓共管、相互协同、同向发力、纵深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明责知责。街道党工委、各社区党委(党总支)要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初认真查找本单位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点,形成“问题清单”;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形成“责任清单”;针对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以项目化方式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举措、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形成“整改清单”。通过三项清单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内容、责任,实现管党治党责任清单化、具体化。

  (二)履责督责。街道党工委、各社区党委(党总支)要统揽全局,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紧盯“关键少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街道纪工委、社区纪委(纪检组)要主动协助、监督把关,从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履责记实、廉政谈话、廉情抄告、履责评议等制度,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

  (三)考责问责。各社区党委(党总支)每年年初应当向街道党工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每年度抓全面从严治党述职会评议打分结果纳入党建考核。街道纪工委要加强对社区党委(党总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发挥基层党员和群众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持续用好问责利器,贯彻落实党内问责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流于形式等问题动真格、真问责。

  (四)尽职免责。街道党工委、街道纪工委、街道组织人事部门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替干部说公道话。坚持尽职免责和失职追究有机统一,激励广大干部敢担当、有作为。对查无实据或经认定属于尽职免责的情形,要及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对诬告陷害、恶意中伤的,一经查实要从严处理。对尽职免责的干部,要加强跟踪管理,经常关心关注。

  四、工作要求

  “四责联动”机制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以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四责联动”机制建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现实需要。街道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建立“四责联动”机制的重大意义,自觉担当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中,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本实施意见。

  (二)以上率下,确保责任落实。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推进落实。街道纪工委、各社区纪委(纪检组)要提高履职能力,压实监督责任,推动履责到位。街道党工委、各社区党委(党总支)书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做一名合格的管党治党领头雁。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将主体责任相关任务要求融入具体分管职责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积极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真抓实干,切实落实好区委、街道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要坚持“边实践、边完善”原则,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大胆创新工作制度,积极探索落实“四责联动”机制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及时对现有做法进行改进和完善,不断增强各项机制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