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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1-04-08 16:39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1-00704 生成日期 2021-04-08 公开日期 2021-04-08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清单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指导、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服务。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全区促进就业的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援助机制,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协同有关部门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考核奖惩、岗位管理、公开招聘、人员调配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做好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工作。
(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区相关人才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负责职称初定、网上审核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吸引留学人员来本区工作或定居政策的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办法。统筹做好全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协调处理劳动关系和劳动人事集体争议。指导签订并审核企业集体合同;负责辖区内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劳动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治欠保支”工作,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和区级以下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八)负责有关人事劳动的信访接待和处理;办理区人大、政协有关人事、劳动的提案和建议。
(九)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进一步推进不见面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