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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梁溪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06-28 09:46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1-02698 生成日期 2021-06-28 公开日期 2021-06-28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梁溪区市场监管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梁溪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四个最严”,践行新发展理念,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提高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建设“魅力梁溪、精彩城区”提供坚实保障,以实际行动庆祝建党100周年。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梁溪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四个最严”,践行新发展理念,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提高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建设“魅力梁溪、精彩城区”提供坚实保障,以实际行动庆祝建党100周年。现就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坚持统筹协调,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强化党政同责。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梁委发〔2020〕62号),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压紧压实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评议考核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权重不低于3%,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奖惩、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在12月10日前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在12月5日前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本部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连锁企业总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大型食品批发企业等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品牌连锁超市、特大型餐饮服务企业、学校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盐批发企业等的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分别达100%、95%以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率和监督抽考合格率,均达90%以上,其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率和监督抽考合格率要分别达100%和95%以上。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江苏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试行)》(苏市监规〔2020〕9号)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推行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网上平台直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风险分级评价体系,确保企业自查率和自查风险报告率达100%,确保企业监督抽考覆盖率达100%,合格率达100%。(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基层建设。按照市食安办部署有序开展街道食安办建设星级分类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力构建食品安全基层治理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能力水平建设,加大业务技能培训力度。深化2021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进一步优化对食安委成员单位及各街道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各街道办事处)

  (四)巩固创建成果。持续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跟踪评价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强创建氛围营造,注重社会协同共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精细化水平,确保高质量、高标准通过跟踪考评,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坚持“四个最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五)推进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行动。督促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排查风险隐患,提升产品质量,推动食品小作坊升级改造、集约发展、品质提升。2021年底前小作坊登记办证率达到100%,年度抽检覆盖率80%以上,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100%建立,实现监督检查和信息化监管全覆盖。深入推进地方特色小作坊品牌培育,培育市级“锡食名坊”食品小作坊4家以上,区级“名特优”食品小作坊5家。立足梁溪实际,积极开展食品小作坊相对集中加工试点工作,努力把无锡金桥国际食品城打造为市区试点样板。(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化线上监管,进一步大力推进餐饮单位(包括各类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扩大“明厨亮灶”覆盖面。稳步推进小餐饮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加强小餐饮管理。继续完善“餐饮记分制”工作,利用智慧化方式实现系统自动归集记分项目,自动提醒告知;推动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逐步实现网络餐饮互通数据线上线下协同监管。加强餐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管理,对废弃食用油脂回流餐桌案件严格依法查处,强化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及处置去向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梁溪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七)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昆仑2021”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组织查处、挂牌督办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形成广泛震慑。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负责人从严从重处罚。持续推进“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加强农产品、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责任单位:公安梁溪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三、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食品安全民生难点

  (八)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继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销售台账管理、食品安全自查、温度控制、追溯管理、人员管理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对第三方冷库开展全覆盖备案和排查,对企业自建冷库进行排查建档。持续推进“江苏冷链”应用工作,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江苏冷链”系统数据录入,做到主体应入尽入、冷库应备尽备、交易应录尽录,实现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风险可控。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常态化监测工作,做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工作,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相关街道办事处)

  (九)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对苏南学校食材配送单位的指导,组织开展春秋季、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现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整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和考核,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广泛开展师生、学校食品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继续推行学校食堂“五常”等先进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十)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贯彻《梁溪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要求,继续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利用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行为。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经营者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提醒。(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梁溪分局)

  (十一)提升畜禽产品、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做好“六稳六保”相关工作,强化动物疫病防控、持续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实施生猪屠宰企业分级管理、鼓励企业延伸产业链;落实禽类“集中屠宰、集中检疫”制度。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聚焦稳市场保民生,强化应急体系建设,持续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落实粮食流通监督管理、持续开展粮食行业守法诚信等级评审等信用工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各街道办事处)

  四、坚持综合施策,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

  (十二)加强食品抽检和核查处置。全区农产品和食品安全

  监督抽检量达到6批次/千人,全年抽检批次数不低于580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不低于2320批次,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结合任务总量、抽检重点均衡推进工作,落实“检管结合”,高度重视抽样监测的程序合法性。确保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防范其他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食堂、旅游景区、网络订餐、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卤菜熟食经营者等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管理,加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做好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体旅游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十四)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监测、信息报告、组织指挥、应急保障、事件处理、医疗救治等制度和工作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定期研判风险,提高食品安全风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能力,实现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卫生健康委)

  五、坚持创新方式,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十五)创新现代化监管手段。依托大数据、区块链等互联网技术,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扩大明厨亮灶3.0试点范围,借鉴苏宁建设智能捕捉式明厨亮灶的经验,进一步拓展在我区其他相关街区的应用推广。深化于食品安全科研机构和有关高校开展食品安全领域风险分析、检验检测等的合作。健全科技创新工作体系,聚焦食品安全产业发展需求,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技术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大数据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十六)加强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管理制度,强化培训考核,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交流,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能力素养。强化工作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齐全、执法车辆保障到位。加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全面提升依法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检察院、公安梁溪分局)

  六、坚持协同共治,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十七)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扩面提质,充分发挥商业保险他律和风险分担的作用,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实施餐饮服务单位“红黑榜”制度,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继续深化“十号进行‘食’”公众参与式监管品牌打造,进一步丰富品牌内涵,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推动形成社会各方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十八)加强普法和科普宣传。组织开展梁溪区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主题活动,通过举办梁溪区第二届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大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力度。把农产品、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宣传,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遵法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认知水平和识骗防骗意识,增强公众消费信心。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开展食品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活动,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推动形成人人关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公安梁溪分局,各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