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
发布时间:2021-07-16 10:27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21-01740 | 生成日期 | 2021-07-16 | 公开日期 | 2021-07-16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梁溪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联合组织开展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锡经信发〔2011〕24号、锡财工贸〔2011〕32号) 第二条 对我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无锡市予以认定并给予重点扶持。 |
【规章】《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2016年第34号令)
第二十七条 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可参考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制定相应政策,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经信科技〔2010〕1081号)
第三条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联合组织开展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锡经信发〔2011〕24号、锡财工贸〔2011〕32号)
第二条 对我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无锡市予以认定并给予重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