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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生产性服务业三年倍增计划(2021—2023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16 09:00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1-02135 生成日期 2021-09-16 公开日期 2021-09-16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链接 —  — 政策咨询
内容概述 为加快梁溪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梁溪区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梁溪区生产性服务业三年倍增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倍增计划》)。

  梁溪区生产性服务业三年倍增计划(2021—2023年)政策解读

  为加快梁溪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梁溪区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梁溪区生产性服务业三年倍增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倍增计划》)。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无锡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无锡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决策部署,区发展改革委在2020年出台了《梁溪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生产性服务业倍增”的指示要求,统筹协调生产性服务业可持续性发展,着力新兴产业导入,升级短板,强化梁溪区服务业主体城区产业竞争优势,结合省级和市级深化现代产业发展部署要求制定《倍增计划》。

  二、制定过程

  《倍增计划》编制工作分四个阶段:一是调研摸底阶段。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研各职能范围内涉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问卷调研生产性服务业典型代表企业,深入分析梁溪区服务业发展面临的瓶颈短板。二是计划编制阶段。对标先进,深入分析梁溪区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同时,梳理全区现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掌握企业现状。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并形成《倍增计划》初稿。三是意见征求阶段。区政府分管领导对编制《倍增计划》多次研究指导,区发展改革委向区相关部门多轮征求意见,对起草材料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倍增计划》审议稿。四是审议通过。8月19日,区政府召开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倍增计划》。

  三、主要内容

  《倍增计划》重点依托梁溪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紧抓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战略发展机遇,打造“长三角区域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样板”。从三个层面构建生产性服务业新体系:确定一个总体目标,聚焦四大重点领域,实施五大重点行动。

  (一)确定一个总体目标。以实现规模倍增、结构优化、质效提升为总体目标。到2023年全区规上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较2020年实现倍增,力争完成3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25%以上。规上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占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较2020年提升15个百分点。净增生产性规上服务业企业不少于150家,全区新增上市企业3家以上,上市储备企业总数达到30家以上。

  (二)聚焦四大重点领域。通过分析全区资源禀赋、发展潜力、竞争优势,梁溪区将重点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金融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四大重点领域,分解明确各个领域的发展方向。

  (三)实施五大重点行动。招大引强行动,通过建设专业招商团队,制定滚动招商计划、扩大拓宽招商路径、运动资本创新招商等举措,实现招商目标;数智赋能行动,通过优化数字产业空间布局,建设梁溪数字底座,丰富数字要素场景应用等举措,达成数字经济发展目标;总部汇聚行动,通过做大现有总部、培育后备总部、布局增量总部、发力平台经济等举措,完善总部经济政策服务体系,实现全区总部企业数量增加、规模扩大、集聚辐射能力增强的目标;载体提质行动,通过新建一批特色载体、升级一批重点载体、盘活一批低效载体、打造智慧服务平台,实现以楼聚产、以产兴城的目标;才聚梁溪行动,通过促使人才汇聚梁溪的系列举措,打造人才服务体系,完善人才保障体系,实现培养引进生产性服务业高端人才和团队的目标。

  四、组织保障

  组织保障主要包括1.加强组织领导。以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倍增计划》的组织实施和评估考核。2.制定配套政策。由各相关部门、街道负责制定配套政策,为生产性服务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3.强化考核督查。通过考核督查推动资源要素、扶持政策向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的部门或街道倾斜。4.做好舆论引导。利用舆论工具提高梁溪区生产性服务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5.健全监测管理。通过动态监测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持续高效推进梁溪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倍增计划》自2021年9月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