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届梁溪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公告
时间:2021-10-08 来源:梁溪区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2个巡察组从2021年10月11日起,分别对广益街道黄泥头社区、广瑞路街道广益新村社区、扬名街道下属五爱社区、五星社区、清一社区、金星社区、新联社区、芦村社区、滨河社区;金星街道下属中北社区、翠园社区、芦西社区、中桥社区、中联社区、芦东社区、金城社区、繁华里社区、城南社区;黄巷街道下属惠山社区、社桥社区、民丰社区、五河社区、前村社区、庄前社区、刘潭社区、民丰里第二社区、广石家园社区、刘潭新村社区、龙塘家园第一社区、丰涵家园社区、新街家园社区;山北街道下属会北社区、会西社区、山北社区、星惠社区、双河社区、惠景社区、惠峰社区、龙西社区、惠华社区、仁和社区、惠龙社区等42个社区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巡察组设专门举报电话(可同时接受短信,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专门电子邮箱和邮政信箱等(见附表),也可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码上巡察”工作平台提供问题和意见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梁溪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