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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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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4:45      来源: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无锡市梁溪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无锡市梁溪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网站”(http://www.wxlx.gov.cn/wtj/index.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梁溪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系(地址:无锡市永丰路1号1103,邮编:214000;电话:8502735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等重要部署,规范信息公开管理,紧贴工作中心,拓宽公开范围,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突出基础信息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保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全年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79,其中行政审批过程结果信息40条,行政处罚信息0条。全年回复12345办信留言1403件。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21年度,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意公开答复数0件。没有不予公开答复的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定期分析研判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与提升,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分级负责制,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所公开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全面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工作部署,定期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板块信息的更新维护。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机制等制度,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的考核,并围绕区政府信息中心反馈的要求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了信息公开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的进行,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关于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此项工作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与目标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措施。

  规范公开行为。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及时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及内容;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作原则,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管理,规范办理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