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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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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瞻江街道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 11:36      来源:无锡市梁溪区瞻江街道办事处      选择阅读字号:[ ]     

各部门、各社区 

    为进一步规范街道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管理,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切实维护好集体和股民权益,根据《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中共梁溪区委梁溪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梁溪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市委农发〔2021 6号)和 《全面推进梁溪区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指导方案》(梁政办发〔202120 号)精神,决定在街道涉农社区、股份合作社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特制定本指导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制度规范化、管理信息化、运作阳光化、监督立体化、工作长效化为方向,按照“依法合规、民主公开、因地制宜、精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涉农社区财务总监垂直管理和异地委派,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有力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为我街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底,街道所有涉农社区财务总监全面实行垂直管理、异地委派;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数据实行网上运行、网上监管。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原则。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必须依法 进行,改革举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要与国家各项农村改革措施有效衔接、共享成果。 

    (二)坚持民主公开原则。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必须符合村(居)民自治、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规定。

    (三)坚持“四权”不变原则。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不改变涉农社区集体的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保持涉农社区集体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四)坚持核算主体不变原则。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不改变涉农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独立核算的性质,不分解、合并原有的会计核算单位。

    (五)坚持精简高效原则。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不增加机构数量,不增加涉农社区集体经济负担,不增加群众办事难度。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选聘。街道通过从现有涉农社区会计中择优选聘、 其他部门会计人员择优选调,以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会计等方式组成涉农社区财务总监队伍。从现有涉农社区会计中择优选聘和其他部门会计人员中择优选调仍然不能满足改革工作需求的,由街道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程序和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会计。公开招聘的会计除符合一般社区工作人员基本要求外,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且能够服从统一分配。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原则上不得选聘,对未留用的原涉农社区会计要进行妥善安置。 

    (二)统一委派。街道成立涉农社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接受街道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的领导和街道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在街道增挂“涉农社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按照“四权”(村集体的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原则,由涉农社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与涉农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委托协议,依据委托协议代理涉农社区和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账目,负责所有报账、记账、复核等具体工作。保留现有会计结算人员的工作模式,将各涉农社区财务总监的行政、人事、工资关系调整至街道,工作地点为社区,街道委派满一定年限后可进行异地交流。 

    (三)统一职责。涉农社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代理村级会计核算与管理,办理资金拨付结算,实施会计监督;负责对委派财务总监的管理、培训、调配、考核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涉农社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审核、涉农社区财务总监两个工作岗位,审核岗位负责组织和督促委派财务总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按财务规则和会计工作制度,及时做好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工作。涉农社区财务总监岗位负责村级总账、明细账等账簿的登记和管理,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和年终决算,对村集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的年限要求保管好历年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受委派驻社区工作的财务总监原则上应当担任该社区两委成员(非两委成员的须列席两委会议),按照社区干部管理,并承担该社区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统一薪酬。参照《瞻江街道薪酬待遇标准实施办法》文件制定本街道涉农社区财务总监工作人员薪酬体系,并做好薪酬核定工作。所需资金由街道统筹,不增加原涉农社区负担。委派财务总监不得违规在涉农社区领取薪酬。

    (五)统一考核。由街道涉农社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联合各涉农社区对财务总监进行集中管理和绩效考核。保证委派财务总监工作的独立性,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建立委派财务总监年度考核和奖惩制度,对考核优秀的财务总监给予激励表扬,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称职的财务总监及时进行调整,形成能进能出、奖优罚劣的用人机制。对委派财务总监人员的考核自202211日起实行,考核方案另行制订。

    四、进度安排

    根据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推进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研究准备阶段(11月中旬-12月上旬)

    根据下发的指导意见,街道在摸清本地村级财务管理现状、 存在问题,充分征求各级各部门和村干部意见后,制定符合本街道实际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制定涉农社区财务总监垂直管理制度,明确人员的选拔、培训、使用、考核、薪酬等管理办法。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12月中旬-12月下旬) 

    1、召开推进会、现场会。根据任务需要,及时召开推进会、 现场会,进行思想发动,明确目标任务和推进要求。 

    2、建立工作进度报告制度。每月汇总统计进展情况并通报相关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督促各社区按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3、建立上下畅通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及时掌握各社区进展情况,针对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协调,对各社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视情况召开业务工作会议,进行研究解决。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12月底)

    全面总结改革中形成的做法、经验、成效,保质保量完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由街道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推进。各涉农社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高质量完成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工作。

    (二)落实资金安排。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不增加涉农社区经济负担,工作推进经费由街道财政负责。涉农社区财务总监垂直管理后,原则上薪酬由街道财政承担,确需从涉农社区统筹的,分担部分不得超过原来涉农社区承担的财务总监工资福利总额。街道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村会计的业务培训、日常管理以及相关信息化软硬件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三)加强业务培训。街道要做好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后涉农社区财务总监的岗前培训和岗中培训,每名财务总监必须经培训后方能上岗,上岗后每年至少接受1次专门业务培训。培训要针对涉农社区会计的岗位职能,设置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财务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三资”管理和农村改革方面的政策法规、村级财务和“三资”监管软件的应用操作以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等课程。

    (四)严格纪律监督。严格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纪律,维护改革的严肃性。涉农社区财务总监选聘、派驻、考核以及建章立制工作必须公开、公平、公正。人员选拔、派驻过程中防止集体资金截留、资产流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的监督,督促各项改革措施落实,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