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欢迎您!

今天是: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工业和信息化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无锡市物联网平台型企业、物联网特色园区、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8 13:46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为进一步提升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和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影响力,夯实我市物联网产业发展基础,加快物联网平台型企业培育、特色园区建设以及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根据《无锡市物联网平台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锡工信规发〔20212号)、《无锡市物联网特色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锡工信规发〔20213号)、《无锡市信息消费体验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锡工信规发〔20214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无锡市物联网平台型企业、物联网特色园区、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物联网平台型企业。运用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平台,实施用户终端网络化管理、提供一体化服务,并不断丰富平台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挖掘增值服务的物联网平台型企业。

  2.物联网特色园区。围绕在物联网领域中公共服务完善、发展潜力较强的两类园区。其中,产业类特色园区:已集聚了物联网细分领域或产业链企业,产业规模初现、创新能力领先的园区;应用类特色园区:突出展示我市物联网在各领域应用成效,技术显示度高、应用融合度高的园区。

  3.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围绕物联网、机器人、车联网、北斗等重点领域,展示智慧生活服务、信息消费产品、5G产品及服务、通信和卫星导航、车联网设备等内容的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二、组织实施

  1.地方初审。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认定办法》(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包括申报单位是否符合认定领域及《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认定办法》第六条明确的三种情况。

  2.推荐上报。各市(县)区工信(经发)部门初审后,正式行文并出具审核意见,连同申报材料(申报书及申报主体责任声明)原件(1份)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评审审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必要的实地考察。

  4.公示认定。通过评审审查的申报单位,经综合评估,将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对通过公示的物联网平台型企业、物联网特色园区和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发文正式公告,并向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报认定结果。

  三、材料报送

  请于418日(星期一)17:00前,将申报书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梁溪区工业与信息化局信息化科,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格式)请发送至邮箱:lxxxhk@126.com。联系人:佘欣怡,联系方式:8503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