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谈渡桥三期)
发布时间:2022-07-15 10:57 来源:区征收办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22-00988 | 生成日期 | 2022-07-15 | 公开日期 | 2022-07-15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因谈渡桥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三期建设需要,区政府决定对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锡政规〔2011〕第3号)和相关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所有构(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因谈渡桥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三期建设需要,区政府决定对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锡政规〔2011〕第3号)和相关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所有构(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项目名称:谈渡桥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三期。
二、房屋征收范围:
住宅:新民路113、新民路115、新民路117、新民路137、振新路43~振新路64、振新路48-1、振新路51-1、振新路53-1、振新路53-2、振新路57-1、振新路58-1、振新路59-1、振新路63-1、振新路64-2、振新路65前、振新路65后、振新路66、振新路66-1、振新路67、振新路68、振新路68-1、振新路69、振新路71、振新路72、振新路72-1、振新路73、振新路74、振新路77、振新路78、振新路83、振新路84、振新路91~振新路100、振新路96-1、振新路110、振新路111、振新路112、振新路113、振新路113-1、振新路138~振新路143、振新路219、振新路220、振新路220后、振新路221、振新路222、振新路222-1、振新路223、振新路223后门、振新路224、振新路226、振新路227、振新路229、振新路230、振新路243、振新路244、振新路247、振新路248、振新路249、振新路250。
上述均含征收范围内的所有门号及构(建)筑物,门牌如有出入,以项目征收范围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征收补偿方案:
见附件。
四、征收部门: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五、征收实施单位:
无锡市梁溪区清名桥街道办事处。
六、签约期限: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3个月。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