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欢迎您!

今天是:

房屋征收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住房保障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谈渡桥三期)

发布时间:2022-07-15 10:57      来源:区征收办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2-00988 生成日期 2022-07-15 公开日期 2022-07-15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因谈渡桥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三期建设需要,区政府决定对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锡政规〔2011〕第3号)和相关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所有构(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因谈渡桥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三期建设需要,区政府决定对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锡政规〔2011〕第3号)和相关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所有构(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项目名称:谈渡桥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三期。

二、房屋征收范围:

住宅:新民路113、新民路115、新民路117、新民路137、振新路43~振新路64、振新路48-1、振新路51-1、振新路53-1、振新路53-2、振新路57-1、振新路58-1、振新路59-1、振新路63-1、振新路64-2、振新路65前、振新路65后、振新路66、振新路66-1、振新路67、振新路68、振新路68-1、振新路69、振新路71、振新路72、振新路72-1、振新路73、振新路74、振新路77、振新路78、振新路83、振新路84、振新路91~振新路100、振新路96-1、振新路110、振新路111、振新路112、振新路113、振新路113-1、振新路138~振新路143、振新路219、振新路220、振新路220后、振新路221、振新路222、振新路222-1、振新路223、振新路223后门、振新路224、振新路226、振新路227、振新路229、振新路230、振新路243、振新路244、振新路247、振新路248、振新路249、振新路250。

上述均含征收范围内的所有门号及构(建)筑物,门牌如有出入,以项目征收范围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征收补偿方案:

见附件。

四、征收部门: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五、征收实施单位:

无锡市梁溪区清名桥街道办事处。

六、签约期限: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3个月。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9日